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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躲不了一世,躲得了一時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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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恆的第三本小說賣出了影視版權,到手之後有四百多萬,他就辭了職,在樓下買了一間商鋪,開了一間自助咖啡館,請了兩個人來打理,給客人提供咖啡奶茶、糕點,另外的就是提供一些報紙,書籍,平板等等供人使用,是一個安靜的場所。
他比較喜歡這樣的環境,他時常在二樓,坐在位子上碼字,這樣他更容易的沉浸在自己的故事中。
這樣不耽誤他碼字,又能多掙一點收入,一舉二得。
看他這麼悠閒,他媽終於忍不住了,開始用各種手段讓他到某某飯店某某公園去見面,周恆察覺到了,通通拒絕,這讓他媽愁的不行。
兒子現在雖說把那份穩定的工作辭了,似乎是個無業遊民,在相親市場上不太好聽,但他掙得錢已經不少了,可以說他寫一本書就把他那份工作一輩子的收入都掙齊了,所以他辭職也沒有什麼意見。
收入這方面比上不足,比下絕對有餘,家裡有兩套房,一個商鋪,他們兩個也有各種保險,他身高夠高,1米80,人長得不是很帥,但也能說一句俊朗,氣質沉穩可靠,一看就是一個好兒郎,怎麼就偏偏不著急自己的人生大事呢?
周恆覺得他是緣分未到,這沒有什麼好著急的,但這樣的話,他媽是不會聽的,她信奉主動。
周恆敲完了最後一個句號,把他寫的文章排好版,上傳,伸了個懶腰,跟店員小張打了聲招呼,就關上電腦出去了。
剛走出咖啡館沒多久,螢幕亮了,是母上大人的來電。
周恆覺得有點頭疼,但還是接起了電話。
&ldo;喂,媽,嗯,不在咖啡館了。&rdo;
出乎他的意料,這一次不是讓他去跟誰見面,而是說她忘了買螃蟹了,讓他回去前去買幾隻螃蟹。
不是讓他去跟誰見面就好。
周恆鬆了一口氣,立刻滿口答應了,如果他媽能夠打消幫他拉煤的念頭就更好了,別說是螃蟹,其他的什麼山珍海味,他都能想方設法的買回去。
但可惜,他媽特別的堅定,在媳婦面前,什麼好吃的都要退後三步。
他走過了紅綠燈,到了馬路對面,一拐彎,就是購物廣場了。
在他剛拐進那個彎的時候,他掛了電話,他眼前人影一閃,一個穿著風衣、戴著帽子的人從他的面前飛快的掠過,掠過的同時他手上剛入沒多久、價值上萬的新手機就不見了,他立刻反應了過來,大喊:&ldo;小偷,別跑!&rdo;
縱使他立刻就反應過來了,但是他這個跑步速度一般的肯定比不過以此為生的&ldo;專業人士&rdo;,追出了幾百米,就只能看著那人越來越遠,路過的也有其他人,但是沒有一個伸出援手,因為前面那人手裡還拿著一把閃爍著寒光的小刀,一個個退避三舍,就怕擋了他的路被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看著這樣,周恆也不打算再跑了,停了下來,他一個空著手的,還能對付得了拿著刀的?只能自認倒黴。
但就在這時候,有一個靚麗的身影從側邊跑出來,一個飛踢,正在飛速前進要拐進小巷的人就這麼&ldo;砰‐‐&rdo;的一聲倒在了牆上,那聲音大的周恆都覺得身上發疼。
那人動作飛快,綁著小偷兩隻手往後一扭,刀子落地,也不管他的哀聲痛呼,壓得緊緊的,不給他掙扎的餘地。
然後她問:&ldo;誰有繩子嗎?借我一下。&rdo;
現在拿著兇器的小偷已經被制伏,路人立刻就圍觀了上來,有些人在剛剛出手的時候,就舉起了手機把那一幕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