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頁(第1/2 頁)
「好吧。」
然後他就走了。
我一個人站在這個空無一人的地下商場的走廊裡,面前是一家亮著燈的百樂便利店,這也是整個地下商場幾乎唯一的光源,安靜地格格不入的存在著,就好像站在某個冒險洞穴的入口似的。
但是我這個勇者現在連一柄小小的匕首都沒有,盾牌還是紙箱做的,不過不管怎麼樣,我的座右銘是——來都來了。
我踏進大門,自動門「叮咚」一聲響,收銀臺立馬彈出來一個圓臉短頭髮的男孩子,穿著百樂的制服:「歡迎光臨!」
他看起來很驚喜,但是這種驚喜又帶著深深的那種陌生,就好像原始人忽然發現火種了一樣,有一種貪婪的興奮,他目光炯炯地看著我說:「您要買什麼?」
「我……」我放下紙箱說,「我來接任店長。」
「終於有店長來了!」他伸長身子越過收銀臺和我握手,「領導好!」
「既然你是總部派來的,那就說明這裡不會被撤了吧?」他又問。
「你等等。」我環顧四周,「還有凳子嗎?我們坐下談談。」
男孩子姓鄭,讓我叫他鄭鄭,在這家店已經三年了,是這家店唯一的店員,也是我唯一的下屬。依照百樂綜合業務部對便利店規定的結構配置,最少會有一名店員和一名店長,但這家店的店長已經空缺好幾年了。
我問鄭鄭為什麼不申請自己當店長,他說如果他自己當了店長的話,就得按規定再配一名店員,按這家店目前的流水,是養不起的,那麼這個店就會被撤掉,可他不想失去這份工作。
「撤掉的話,會安排你去其他店的。」我說。
「我不想去其他店。」
「為什麼?」
「因為我就住在這裡。」鄭鄭指了指倉庫後面,露出一排小白牙,「一週去兩次公共浴室,不用房租。」
「這裡?」我有點驚訝,探頭看了看,半掩著的門露著一張小小的簡易單人床,似乎是想起我是從總部來的,鄭鄭忽然找補了兩句說,「但是我付了電費!」
「電費是你自己付的?」
「對。」
鄭鄭還告訴我,這家店之所以成本很低,是因為沒有鋪面費用,這個地下商場居然屬於豐海旗下,當初是配套身後的一大片住宅區粵海天地規劃的,幾年前開發商粵某地產暴雷,留下了這片剛剛起了地基的爛尾樓,豐海的配套商場計劃也隨之停止。
已經進駐的商家因為人流量過低紛紛撤櫃,該專案的負責人也已經調走,連個徵收鋪面租金的人都沒有了,徹底被遺忘掉了。
只有百樂留了下來,而百樂能夠在這裡留下來的原因,幾乎只是因為鄭鄭。
他完美地應對了綜合業務部的各項衡量標準,使之全部擦線達標,一個人將一個人跡罕至的店面維持下來,我得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
百樂的便利店中心繫統全國統一,是林州行的公司做的,我用起來熟門熟路,很快就用店長許可權登入進銷存版塊檢視起來,鄭鄭顯得非常擔心,焦躁不安地在我旁邊走來走去,時不時悄悄看我一眼。
「別擔心。」我也看了看他,笑著說,「首先,這個店不會撤,其次,我不會開除你。」
他眨了眨眼。
「你有非留在這裡不可的理由吧?」我想了想,直接問道,「你上班的時候都在幹什麼?」
「上班。」
看來他不敢說,我試著猜道:「畫漫畫?是嗎?」
他手上有炭筆的痕跡,被我一說忽然意識到了,手背到後面去縮了縮,過了一會兒,才說:「你保證不會舉報我嗎?」
「不會啊。」我說,「你把本職工作完成的很好,做成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