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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子裡胡亂發散,想一些亂七八糟的事,熱美式不加糖真的很苦,像中藥,我起身去廚房煎培根。
做個早飯,再一起吃個早飯,然後去離婚,真有儀式感,我心想,比我們當初結婚都來的鄭重。
即便傷口已經癒合,林州行的小腹上仍然留了一道疤,昨晚在黑暗中,我也能摸到上面淺淺的凸起,隨著他輕輕的喘息聲漸漸的起伏,攬住他勁瘦的腰,把掌心貼在上面,問他還疼不疼,他說不疼。
或許隨著歲月和時間流逝,傷口的痕跡會淡一點,再淡一點,但是永遠不會消失,醫生說,用再好的藥膏,也不可能毫無痕跡的。
發生過就是發生過,不可能消失,不可能遺忘。
有這道疤存在,林州行永遠也不會忘了我,我意識到自己是欣喜和得意的,並且鄙視和唾棄自己這種欣喜和得意,可是鄙視和唾棄也沒有用,我難以自抑地開心起來。
林州行起床後並沒有計較我莫名其妙的逃跑行為,他今天穿著米黃色的套頭衛衣和紅色白條紋運動褲,懶洋洋地揉著頭髮,像一隻大號維尼熊。非要穿這個風格去離婚是我沒想到的,他連大學的時候都不是這個風格,硬要說的話,就那次跨年,毛茸茸的白毛衣,和今天這身是一脈相承。
我開始考慮我要穿什麼,我不想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面前顯得像姐弟戀,但這次來深圳帶的衣服不多,沒思考出什麼結果,我就跟他說:「你能不能換一套。」
林州行慢條斯理地吃培根:「這套怎麼了。」
「像我弟弟。」
「那換套像什麼的比較好。」林州行放下叉子抬眼,靜靜道,「像你老公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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