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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中的豪華,坐落在一片洋槐樹深處。兩層高的小白樓,外觀看著跟我們學校的大食堂似的。只不過咱食堂門口停的一輛輛沒響鈴加兩鎖的破車,這兒停的一輛輛保時捷蘭博基尼瑪莎拉蒂之類的跑車。
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像當時我那暴發戶的爸,每次帶我出去顯擺,都去裝潢得跟皇宮似的地方,金碧輝煌,一亮燈都能晃瞎人眼。
會所的迎賓沒有攔我。雖然我比起鄭言琦來,像個剛挖完煤的叫花子。可見這裡的迎賓素質都比其他地方要高了很多。那時我爸還挺享受看迎賓把不上檔次的人攔下來的事情的。他總覺得這樣他就高人一等與眾不同了。
不過也有可能過了這麼多年,不只是這家會所,所有高階場所的迎賓都這麼高素質了也不一定。又或者是最近土暴發戶太多。他們看像我這樣的人也許背後有個大煤礦也沒準,遇得多了,迎賓也習慣了。總之,我就這麼太平地進來了。
鄭言琦把我帶到二層的一個娛樂廳,指了指遠地方穿了個粉紅褲子的男人,作為我今天的攝像目標。我看了看,覺得鄭言琦的眼睛畫得跟熊貓似的也就算了,怎麼眼光都跟熊貓看齊呢?丫穿得跟一彩虹一樣,染著幾縷黃毛,一看還是個非主流的90後呢。
我說:“這種幼齒你也敢下手?”
鄭言琦瞪了瞪眼睛,嗔怒地說道:“現在都流行姐弟戀,老牛吃嫩草什麼的,最誘人了。”
她讓我先走到粉紅小弟邊上那桌喝會兒飲料。她得過會兒再去搭訕,不然容易露餡。
我總覺得她佈局布得有些明顯。
我到哪裡都是焦點。她現在跟我說了這麼多話,不引起注意才怪。倒不是我自戀,主要是我穿的這一身,跟這裡的佈置有很強的違和感。我看大家一個個穿得都是從義大利法國那邊發過來的限量名款,連驢牌這樣的都不好意思穿出來了。我一個人穿著連吊牌都沒有,出口轉內銷的文化衫,實在是很——不——搭。
可是,也許能看見他呢。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我跟他做了三年的情侶,一算也有十萬日的恩了吧。哪能說斷就斷了的。
粉紅小弟那一桌是個環形的真皮沙發,從我坐的這個角度看過去,我能看見七八個人頭,還能看見四五張正臉。有一個禿頭男的旁邊坐了兩女人,穿著抹胸的小禮服,胸前的兩團肉呼之欲出。兩人都貼著禿頭男,跟貼著銀行取款機的表情一樣。要說呢,這年頭雙飛這種事情還帶出來先聊會天,現在的人真是越來越有情調,要擱我那倒黴爹,可能迫不及待地去開房了,哪有這雅興在這裡談天說地扯家常?
鄭言琦跟國內一線演員似的,踩著細腳高跟鞋,一步步走過去,都過了那環形沙發,忽然一回頭,對著粉紅小弟喊道:“呀,Kavin,真巧啊,到這裡還遇上你。”
我想著今年的奧斯卡最佳女演員獎可一定要頒給她。這表情拿捏得叫一個自然,真跟邂逅了一樣,臉都不帶紅一下的。
我舉著手機開始調焦距。
粉紅小弟可能沒認出她來,過了好一陣子才說:“呦,這不是鄭姐姐嗎?今兒個怎麼有功夫到這兒來一趟啊?”
我心裡唸叨:當然是來利用一下你這支潛力股的唄。
鄭言琦就勢攀上粉紅小弟的胳膊,說道:“討厭啦,Kavin,這才幾天功夫呀,就把姐姐忘記了吧。姐姐可想你想得緊啊。”
我忍著胃裡犯過的一陣噁心,壓下胳膊上起的一排排雞皮疙瘩,按下了快門。
我犯了個致命的錯誤。我沒預料到這裡的燈光昏暗。一排排並列掛在牆上的小桔燈,故意製造出了19世紀煤油燈一般的亮光。
愛瘋的手機預設狀態為自動開啟閃光燈。我一按,手機裡閃現出強烈的白光,照得奪目驚心,紛紛引得那邊的人轉頭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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