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受害人的身份(第1/2 頁)
「您好,我是警視廳搜查一課的林修一警部,這是我的部下,花形和相澤!」
「啊……警察!你們……你們有什麼事情嗎?」
在神田川印刷廣告株式會社的會客室內,林修一等人見到了神田川印刷廣告株式會社的社長白川勇一。這是一家規模不大的廣告公司,其業務主要是幫助都內的服務業企業印製和傳送宣傳廣告。科搜研在林修一找到的汽車上發現了多處港區棧橋受害人的指紋。而那輛汽車又是登記在神田川印刷廣告株式會社名下的,警方自然會找上門來。
「您看看,這輛汽車是不是貴公司丟失的那一輛?」林修一從身上拿出了那輛汽車的一些照片,然後輕輕地擺在了茶几上。對方疑惑的拿起了照片,仔細的觀察了好一會兒。
「看起來和我們丟失的那輛差不多,難道你們找到這輛車了嗎,警察先生?」白川社長面帶笑意的問道。
「社長先生,這輛汽車我們恐怕還要再扣留一段時間,不過,您能不能告訴我這輛汽車是由誰來負責管理的?」林修一好奇的追問道。
社長白川先是讓林修一等人在此稍後,隨後就離開了接待室,不一會兒,他就拿著一本厚厚的員工名冊走了進來。
「很抱歉,我們社的很多職員都是臨時招募的,工作上只要求會開車,有駕照就可以。所以我們這裡的人員流動性很大。不過弄丟了汽車的那個傢伙我還是有點印象的,我們一直都聯絡不上他。也正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才報了警,您看,就是這個人!」白川社長一邊解釋著,一邊翻弄著員工名冊,最後向林修一指認了名冊上的一張照片。
林修一等人趕緊接過相簿,大家圍攏在一起凝視著員工名冊上的這張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反覆的和記憶中的那個人進行對照,這才確認了相片這個人就是把林修扔下了臺階的那個傢伙,也就是港區棧橋案件的受害者,他的名字叫中村申一。
「我們可以帶走這張照片嗎?除此之外還有沒有有關這個中村申一的其他資料,請一併交給我們?」林修一對白川社長諮詢道。
「啊……好的!不過那輛汽車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還給我們呢?」白川社長再一次把話題引向了那輛作為證物的貨車。看得出來,對於神田川印刷廣告株式會社這樣的小公司來說。一輛貨車還是很重要的。
「車子啊,這個不好說!不過等我們結案之後會儘快還給貴公司的!」林修一打著哈哈說道。
「警官,是不是那個中村伸一把車子偷走了,這個傢伙實在是太可惡了!」白川社長一聽汽車一時半會兒要不回來,心裡的那個恨啊!
「具體的情況我們不方便透露,請您諒解,不過我們想問一問,這個中村申一有沒有平日裡比較要好的同事或者是朋友呢?」林修一在告辭之前,還是習慣性的問了一句。
「這個……我也不知道,我們的員工都很少在公司停留,一般都是一直在外面到處奔波的,至於他們工作結束之後的交往,我其實並不清楚!」白川社長無精打採的回答道,大概是那輛汽車眼看找到了,卻不能拿回來,心裡多少都有點打擊吧!
相澤和花形從神田川印刷廣告株式會社拿到了有關中村伸一的所有資料之後,立刻趕回了警視廳。林修一讓相澤先去把這些資料影印一份,然後才讓他們把資料全都交到了港區棧橋案件的搜查本部。林修一現在始終是性犯罪調查2系的人,殺人案的調查只是林修一的副業,未成年人猥褻案才是林修一的主業。
「美紀,你和花形下午再去拜訪一下受害人,看一看他們能不能從一堆照片裡把中村伸一認出來,對了,多找幾個別的部門的傢伙,讓他們穿著中村伸一證件照上的那種衣服,如果能夠從一堆照片裡認出來,那才稱得上是完整的證據鏈!」林修一對下屬交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