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刀(第3/4 頁)
吧,哼哼,我可告訴你,這個家只有我姓賀,我家樸旭只比樸廷小一歲,沒了樸廷,還有我們做掌家人,勸你不要太囂張!”賀墨說著,故意肩抵,想要撞劉管家一下。
劉管家大名就叫劉流,都直呼其名了,可見賀墨的生氣。
劉管家彎腰躲過,說:“二爺,小心。”
賀墨撞人不成還閃了一下,差點栽進花圃,愈發憤憤:“你們給我等著。”
劉管家恭送:“二爺慢走。”
又是槍擊又是綁架,賀墨也熬了兩晚上,滿心以為大哥父子出事,家權就會歸他,人馬將由他調動,結果一大早被踢出主事局,他心裡恨著呢。
也罷,馬上就要出門了,門口有記者蹲守,到時候他要以最好的面貌示人。
讓全港人都看到賀二爺的精氣神和能力。
至於蘇琳琅,記者都沒見過幾回的傻丫頭,她懂什麼?
還想掌家權,主持營救,一會兒出門見記者,他就會讓她揚名港府,把臉丟光!
……
蘇琳琅原來有些呆滯,說話不全,賀樸廷是第一個接觸她的人,當然最瞭解。
關於婚事不知道他做何想,但在生活方面他特別體貼,怕傭人說閒話,笑話她,他專門指了個啞巴菲傭伺候她。
早飯啞巴菲傭已經送來了,她心不在焉的,也就只匆匆刨了兩口。
蘇琳琅可不在意賀墨會不會陰她。
甚至,她是為了能夠順利緝兇而故意放他一馬的。
否則他就該像許婉心和阿姆一樣,直接被軟禁,看管起來了。
話說,這次綁架案可非比尋常。
原書中倒是有綁匪大頭目的名字,還說過,警方還原,並審理綁架案時,查出綁匪在賀家有內應,所以,那是一樁裡應外合的綁架案。
當然了,在混亂的八十年代,港府綁架案頻發,富豪們都養著僱傭兵做保鏢的,若無內應通風報信,綁匪也不可能綁架成功。
不過書中的內應就是蘇琳琅自己,也就證明警方最終也被迷惑了。
那麼要真有內應,那個內應會是誰?
而且綁架案,人質在綁匪手中停留的越久,受到的傷害就會越大。
所以營救一事宜早不宜遲,須馬上展開。
結合前因後果蘇琳琅綜合了一下,直覺,今天她出門拜佛,發生在路上的‘捲款潛逃’,應該就是綁匪內應一手策劃出來的。
那麼只要她將計就計,就可以找到內應,並深入匪穴,救出人質。
而想要找到劫匪並營救人質,在星際時叛亂平過,販賣人體器官的販子屠過,這輩子在農場砍甘蔗獲過榮譽模範,刀功嫻熟的蘇琳琅……她需要幾樣趁手的武器。
匆匆刨了兩口飯,她在臥室妝臺,衣櫥四下翻找。
啞巴菲傭示意她:“啊,啊,呃!”
她以為蘇琳琅在找衣服,示意她看今天要穿的衣服。
回門的衣服被單獨掛在衣櫥邊,賀樸廷的比蘇琳琅的足足高了一個頭,蘇琳琅的是一套端莊得體的米白色洋裝,但領子上妝點了很多粉色荷葉,袖子上還飾了一圈淡綠色的蕾絲,綴著許多小珠片。
衣服倒不錯,但裝飾俗氣到家。
原來蘇琳琅靈魂不融,說不出話來,傭人給什麼她就穿什麼,但現在的她不是了。
她吩咐菲傭:“把花飾和蕾絲全部拆掉。”
新房裡當然沒有趁手傢伙,蘇琳琅想著是不是去找個黑市買支槍,再買把趁手的刀,但作為才大婚的豪門新媳,門口大把記者蹲守,當然不行。
要不去廚房搞幾把菜刀?
在星際時她要子彈打光了,隨手拎起菜刀也能劈腦瓜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