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二十刀(第2/9 頁)
出來,都秒殺皇家警署的軍械庫。
麥德容還在打顫:“琳琅,那是匕首,兇器,快,放下它。”
他也下定決心,抓起了電話。
但蘇琳琅揚匕首:“這算兇器嗎,這在大陸,只是我們削水果的工具。”
不過還不等麥德容再反應,他猛然起刀一捅。
麥德容手中的電話啪嘰一聲掉了,人也栽倒了,黎憲褲襠溼了,以為自己要死了,但匕首穿過蘋果,卻只是將它從她嘴巴上又紮了回去。
是的,蘇琳琅一刀捅出去,只是把黎憲咬著的蘋果又從她嘴上紮了回去。
黎憲劫後餘生,撲通一聲,徹底癱到了地上。
還敢打電話!
蘇琳琅剛出來,就見麥德容趴在玻璃房的桌子上,正在抽泣。
見梁月伶抱著手臂,站在一旁生悶氣,他遂問:“梁小姐,發生什麼事了!”
梁月伶也氣的咬牙切齒,說:“我們找私家偵探查了才知道,黎生竟然揹著我姨養二房,而且就是她的律師,倆人還有個兒子,梁生以律師費的名義給二房買樓買車,光去年就轉了七百萬,那些錢肯定追不回來了。”
蘇琳琅也算大開眼界了。
律師費可高可低,全看僱主和律所的協議,用這種方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在法律健全的星際都很難追得回來,更何況律法混亂的如今。
把二奶僱成自己的律師,不愧是上市公司的大董事,黎憲可真夠精明的。
“再沒別的事吧!”蘇琳琅心說既已追不回來,就當破財免災了。
梁月伶說:“還有,她給孫兒媳的心理診所整整投了三千萬,那是家裡全部的現金,我姨全不知情。”
孫兒媳,孫琳達的侄女,也是黎憲和麥德容的養女。
一個心理診所能有多大,她要豪擲三千萬!
而既是給養女投資,她為什麼不告訴老公,再回想黃毛拍來的照片上面,黎憲和孫兒媳親暱的樣子,蘇琳琅覺得頗有些古怪。
他問:“可以起訴黎憲,追回投資款吧!”
三千萬,那是麥德容的錢,他心地很善良的,經常四處捐款,結果壓箱底的錢卻被個女人悄悄挪光了,可還行!
梁月伶嘆氣說:“倒是可以起訴,但我們現在必須放人,等黎生一出去,肯定會立刻反訴我姨分割股份,很可能還會告他非法拘禁。”
黎憲不但被小刀拉了滿身的傷,還被注射了安眠藥,鎖在間小房子裡,已經快48小時了,得虧麥德容是她老公,不然就構成非法拘禁罪了。
法治社會,長時間把人關著當然不行。
而且孫琳達之所以按兵不動,就是還寄希望於黎憲這張牌,期望能夠借她翻牌,不把她徹底踩扁,踩死在地上,孫琳達就不會罷休。
不過一個老渣男,不放吧,法律不允許,放吧,無疑是放虎歸山。
蘇琳琅問:“黎憲的律師已經來了嗎!”
“說是帶著警察,就在樓下。”梁月伶說。
一個二房,敢帶著警察上門找大房來要女人,不愧當律師的,夠囂張。
“麥看護就不能起訴黎憲重婚嗎!”蘇琳琅再問。
梁月伶說:“據偵探打聽來的,她們73年就在一起了,那時候港府的法律是還可以納妾的,所以對方是黎憲的妾,是合法的。”
十幾年了,麥德容都不知道,他丈夫竟然還有一個合法的妾侍,他也是夠糊塗的。
正好電話響,麥德容正伏趴著,嚇的騰一下坐正。
看來電話就是那位律師二房,小妾打來的。蘇琳琅接了起來:“喂!”
“麥太,我是馬律,我和警察就在樓下,煩請你立刻放人,否則,我有理由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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