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主題曲的競爭對手(第2/5 頁)
自強》,還是一分錢都賺不到。
方醒可以說是目前的最窮頂流,空有流量,沒有錢。
當然,唱了這麼多歌,也不是一分錢賺不到。
比如其他歌手翻唱《明日之星》裡的十首歌曲,是要付錢的。
《明日之星》播出這十首歌,菲凡娛樂擁有這十首歌的live版權。
也就是說,菲凡娛樂可以盡情使用這十首歌的live版,但不能進行改編等操作。
這十首歌的著作權在方醒手裡。
如果有歌手想要翻唱這十首歌,找菲凡娛樂是沒用的,必須要找方醒。
當然,這些事方醒不會親自管,而是由經紀人喬英紅負責。
除此之外。
《夜曲》和《野鳥》的銷售資料非常好,自然是賺了一大筆。
但是,這個錢不是觀眾買了,立馬就能到方醒手裡。
各大音樂平臺出售歌曲之後,會有一個回款期,短的三個月,長的半年。
歌曲銷售的錢款到了松石唱片賬戶之後,松石唱片再按照分成比例,進行結算。
所以,方醒想要拿到《夜曲》《野鳥》的錢,那至少是三個月以後的事。
粵語版《男兒當自強》錄得差不多的時候。
梁宇松走進錄音棚,站在玻璃牆外面,先問錄音師:“錄得怎麼樣?”
錄音師豎起大拇指,道:“方老師的聲樂功底太離譜了,一遍過都沒問題,可那感覺我在偷懶似的,所以多錄了幾遍。”
梁宇松隔著玻璃牆,豎起大拇指,朝錄音棚裡面打個手勢。
方醒摘下耳機,從棚裡出來,問道:“有事?”
“青鳥傳媒那邊來電話了,說是讓我們下午三點過去聊主題曲的事情。”梁宇松直接把這事說出來。
“這麼快?不是今天早上才遞過去的嗎?”
方醒沒想到這麼快就有結果了,通常這種影視劇邀歌的事情,來來回回拉扯幾個月都有。
“青鳥傳媒那邊也沒說,是不是定了我們的歌。不過,既然叫我們去過去聊,那至少是有意向。”
青鳥傳媒那邊在電話裡並沒有說那麼詳細,所以梁宇松也不知道進展。
“我這邊錄好了,那現在過去吧。”方醒看一下時間,現在是兩點二十,現在去青鳥傳媒正好合適。
……
稍微收拾一下,方醒便和梁宇松一起,乘坐公司的商務車,去了青鳥傳媒。
青鳥傳媒是影視行業的知名公司,出過不少票房破億的電影。
別看每年春節檔、國慶檔,經常有十億、幾十億票房的電影出現。
但事實上,電影行業並沒有那麼好混。
每年國內拍出來的電影,能夠在院線上映的,只有十分之一不到。
有了網路平臺之後,倒是給了很多低成本電影,上線播映的機會。
不過,真正能夠賺錢的電影公司,不像表面看到的那麼多。
因此,一兩年能出一部破億票房電影的公司,在業內已經非常有名。
青鳥傳媒這次為國慶檔準備的電影專案,投資15億,是一部大製作。
也因為這個原因,對每個細節的要求都很高,主題曲自然也是重中之重。
下午兩點五十分的時候。
方醒、梁宇松,還有喬英紅就到了青鳥傳媒。
羅玉衡親自出來迎接,熱情的將三人帶到會議室。
不過,到會議室的時候,方醒發現會議室裡還有另外一撥人。
梁宇松見到先到的這撥人,立即微笑上前握手打招呼:“許總,好久不見。來來來,方醒,給你介紹一下,這位就是普象唱片的音樂總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