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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確實有辛普森是殺人兇手的含義,但是在法律上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民事法庭只能讓辛普森賠錢,不能把他關進監獄。&rdo;
&ldo;為什麼辛普森在刑事訴訟中勝訴了,但是在民事訴訟中又敗訴了呢?是不是因為陪審團不同了呢?&rdo;
&ldo;陪審團是一個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還在於美國民事審判和刑事審判中的證明標準不一樣。刑事審判的證明標準是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而民事審判的證明標準是優勢證明。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如果用百分比來解釋,那麼刑事案件中的證明標準是90以上,而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是51以上。用通俗的話來說,在刑事審判中,公訴方必須證明辛普森無疑是兇手,但是在民事審判中,原告方只要證明辛普森是兇手的可能性大於不是兇手的可能性就行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rdo;
&ldo;您的意思是說,同樣的證據,在刑事審判中不能證明辛普森是殺人兇手,但是在民事審判中就可以證明辛普森應該賠償。對嗎?&rdo;
&ldo;正確。因為美國採用雙軌制證明標準,所以民事法庭才能在刑事法庭的無罪判決之後又判決辛普森應負民事賠償責任。你知道那筆賠償金額嗎?&rdo;
&ldo;記不清了,反正是一大筆錢。&rdo;
&ldo;三千三百五十萬!&rdo;
&ldo;夠辛普森還的!&rdo;
&ldo;那叫傾家蕩產!你明白我的意思嗎?&rdo;
&ldo;這也是他應得的下場!要我說,沒讓他償命就算便宜他了。您說呢?&rdo;何人的聲音有些激動。
楊先生沒有說話,臉色卻很難看。
何人看到了,趕緊扭轉話題說:&ldo;楊先生,美國的證明標準是雙軌制。那中國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有區別嗎?&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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