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趙珍珠死了,死得屍骨不存(第3/4 頁)
四年前因為貪玩,不慎落了水,水把腦子浸壞了,於是忘記了以前的事。
春水覺得這話不可信,如果她是老道從小收養長大的人,怎麼會一點舊物件都沒有呢?她可是把道觀裡裡外外都翻遍了,連老道的房間都沒漏下,結果連件舊衣服都沒找到。
她清醒後的衣服總共就身上穿著的那套,完全不合常理,就算長靈觀是新建成搬過來的,也不該把舊物丟得這麼徹底的。
又說待遇,從小收養長大的徒弟,感情不說多親厚,也不說要和馮友這個師兄比,但怎麼地也不該把她當奴僕使吧?她這一天到晚的,又是搞衛生,又是漿洗衣服,又是砍柴,又是燒水做飯,還兼種菜,忙得就沒什麼休息時間。
也虧她身體給力,這般忙碌還長了不少好肉。
再說馮友,這個一臉正氣的師兄空有面相,實際上是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色胚子,成天總想對她動手動腳。自己看著長大的小師妹,再不堪,也不該起這種骯髒念頭吧?
春水覺得吧,老道很可能是四年前救了她,於她有救命之恩,但不是從小收養之恩。她給他當了四年多的奴僕,一個銅板沒領到不說,每月還定期做幾次齋飯接待香客,給他掙了不小一筆錢,恩情該是償還清了,自然的,也該到離開的時候了。
天天提著心防範一個色胚子,以及吃殘羹冷飯真不是個事。她想活得更安心,想光明正大地上桌吃熱乎乎的飯菜,想嚐嚐別人做的美食。
天天吃自己做的,也是會膩的好不好?
剛好師徒倆準備進京找幾個冤大頭撈點錢,這幾年他們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用精貴的(什麼衛生紙,牙膏牙刷,羊奶皂,香水,精油,面霜,玻璃器具,把人臉照得一清二楚的鏡子等等等),而道觀香客又不多。因為新帝不信神,也不許百姓信神,於是就她做齋飯日時來一點人,收入遠不及支出,情理之中地把積蓄揮霍了一空,不得不出門撈錢了。
說起這個新朝皇帝,各方面都是傳奇。
出身傳奇,據說是舊朝軍神容國公的小兒子。
能力傳奇,從舉旗起義開始,只用了兩年多,就把舊朝推翻了,然後又用了兩年,把什麼胡虜子、南越蠻夷的全都趕回了老家,並且培育出了好幾種新鮮農作物。其中地瓜的高產量,養活了不知多少百姓,還有那個頭圓溜溜的西瓜,老道買過幾次,她偷偷吃了一小片,又甜又解暑,做夢都想多吃一點。
然而新帝現在年紀好像還不滿雙十。
整個大甄,都找不出第二個如此天才的人物了。
性情也很傳奇,專制蠻橫,暴戾嗜殺,一言不合就要見血,民間不少人偷偷稱他為暴君;極其好戰,把外族驅趕出國境還不算,現在還準備發兵把人老巢端了;不近女色,至今後宮空無一人,太后要給他選秀,他放話說選出來他就把人送鬥獸場裡當獸鬥。
人無完人,春水覺得有點缺陷也正常,何況對方是個天才,不是說天才和瘋子之間只有一線之隔嗎?
不過對於新帝不近女色這點,她猜測對方大概是那方面能力不行,不想讓別人發現他的不行,這才堅決不娶親。
否則,一個皇帝,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不娶親真的很離譜,說不過去。
順便一說,新朝建立時,這個新帝不知出於什麼考慮,遷了都城,從原來的長安城遷到了現在的燕京,燕京就是幽州的府城,離長靈觀所在的小縣城也就四五百公里的距離,趕路不到10天。
春水離開的計劃很簡單,準備在趕路期間,找個機會溜了。到時候環境陌生又人海茫茫,老道就是要找她,也不知往哪裡找去。
至於盤纏嘛,老道天天想高價把自己用麵糰混入硃砂以及亂七八糟一些能增加色澤度的東西搓成的丸子賣給香客,說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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