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鄭雲晚篇(第1/4 頁)
小丫頭是個賠錢貨,這是她從小就知道的事。
從她有記憶開始就沒吃過一頓飽飯,一天兩頓不是蒸的地瓜就是煮的土豆,小小的一塊根本填不飽肚子。
而她哥哥不光能吃饅頭和炒菜,每天還能多吃一個雞蛋。
她不敢哭鬧,因為那樣只能換來一頓毒打和刺耳的咒罵。
後來她更是被賣去了雜耍班子。
因為娘說去了那裡就能一天三頓的吃飽飯,等上臺表演後還有月錢可以拿,到了十五歲就能回家,所以她不哭不鬧的跟著班主走了。
一天三頓飯是吃上了,量也比家裡多了點,可說不上能吃飽。
因為班主說,她不能吃太飽,那樣會耽誤練功。
練功太苦了,身上到處都是練功受的擦傷扭傷,練的不好班主還會用柳條抽小腿,每一種傷都比娘打在自己身上的巴掌疼。
可她不能跑,因為班主說她被爹孃賣了,她現在就是班主的人。
而且戲班子行走各地表演,已經離開了東林城,她不知道家在哪,跑出去也找不到家,很可能在路上就餓死了。
就這樣咬著牙練了四年的功,她終於可以登臺表演,拿到了月銀。
也終於有了自己的花名,是班主給起的,叫做琉璃。
很好聽的名字,比死丫頭好聽多了。
期間班主發了善心,讓她給家裡去過兩封信。
收到回信時她很開心,是娘去城裡找人幫忙寫的信。
她記得自己娘在信裡的話,要攢著銀子不能亂花,回去的時候好給哥哥娶媳婦。
她被賣掉的時候太小,時間也太長,小時候的記憶已經模糊不清,她忘記了爹孃的偏心,只記得等賣身契的時間一到,她就能回家了。
雜耍班子的日子是很苦很累的,回家成了她的執念,只有這個執念才能支撐著她堅持下去。
因為家裡人的來信中,娘反覆強調讓她時間一到立刻回家,不要過多停留。
家裡人也是想念自己的吧,這讓她心裡多了一絲期盼。
她以為自己聽孃的話,好好攢銀子,回家時一定能感受到家的溫暖,還有家人的關心。
沒想到自己的家人只有在見到她銀子那一刻才有些許笑臉,銀子一拿到手,沒過幾日對她的態度就變了。
變得還不如雜耍班子裡的師兄師姐對她好,甚至連一心為了賺銀子逼迫她不停練功的班主都不如。
她的名字從琉璃又變成了死丫頭。
這讓她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找錯了地方,認錯了家。
可她心裡也清楚,自己沒找錯。
後來,她聽到自己的娘和大嫂商量該給自己相看人家了。
她這才明白,娘當初為何要讓自己滿十五之後必須回來。
不是想她了,是因為滿十五就可以出嫁了,還可以用自己再賺一筆彩禮銀子。
她突然死心了。
罷了,自古以來女子出嫁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親事如何不是自己能決定的,嫁給誰不是嫁,就這樣吧。
可她沒想到的是,因為她年幼時便賣身去雜耍班子的原因,縱使她模樣長的不錯,也沒有多少人願意娶她。
因為覺得她曾經當過別人的玩物,覺得她低賤,都嫌棄她髒。
即使她從未用身體取悅過那些有錢有權的老爺。
她只是賣藝而已!
雖然有不少老爺看上過她,但都在自己的小聰明和雜耍班裡其他師兄師姐的幫助下躲過去了,她是乾淨的啊!
可她不能挨個人去解釋,也沒有人會相信。
她更沒想到,她爹孃因為賺不到這筆彩禮銀子,竟然聯絡了土匪,演了一場戲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