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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濤還是第一次和別人、一個同齡人、一個同齡且漂亮的女人談這些東西。這套理論是他綜合自己的過往經歷,還有看到別人的經歷,又多次和小舅舅那幫人諮詢之後得出的一個最佳方案,至少他認為是最佳的。現在之所以能和孫麗麗講,主要是洪濤認為她經歷比較特殊,有可能會理解自己的這種想法。要是換成普通女孩兒洪濤絕對不會講這麼清楚,只能按照這種理念去做。這就叫有些事兒能說不能做,有些事兒能做不能說。
“如果不合適就再分開?”孫麗麗的表情分明是在告訴洪濤她也不太能接受這種程式,儘管她已經算是在這方面比較看得開的女人了,卻依舊對洪濤的闡述起了不好的感覺。
“兩個人結婚,其實就像合夥兒做買賣,而且是長期合夥人,一合作就是一輩子那種。如果不把前期工作做紮實,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同時也是對兩個人共同事業的不負責。離婚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對兩個人的身心都是摧殘,對家庭更是一場破產危機,要是有孩子的話,影響甚至能延伸到下一代身上。與其這樣,不如前面多麻煩一兩年,儘可能把這種巨大的風險降到最低,我認為這才是最合理的解決辦法。”一說起離婚,洪濤的感慨更多了,雖然自己沒親身感受過那種滋味兒,可是想一想金月的遭遇,就差不多能感同身受了。
“你這不是耍流氓嘛……都同居一兩年了,結果你說不合適,把人家女孩甩了,佔便宜的都是你們男人,吃虧的永遠是女人!”孫麗麗開始有肢體行動了,一腳揣在洪濤腿上,並把洪濤的這一番表述定義為了流氓邏輯。
“這怎麼叫耍流氓呢?如果我想耍流氓根本就不應該說這些,只管花言巧語把你糊弄進家不就完了嘛。等我煩了,難道你還能賴上我不成?你的觀點不對,這件事兒裡沒有誰吃虧誰佔便宜那麼一說兒,雙方都要投入情感、精力。女人能認清她以後要共同生活幾十年的伴侶到底是個什麼德性,怎麼可以說是吃虧呢?要是這麼算,結婚五年、十年之後日子過不下去了鬧著打離婚,你都成黃臉婆了,難道不是更吃虧了?在咱們目前的這個社會環境裡,拖得越久對女方越不利,男人三十多歲不算什麼,女人三十多除非條件特別好的,否則誰要啊!你說呢?”對於孫麗麗的指控,洪濤是堅決不能承認的。如果要說自己有一些流氓習氣,自己承認,但如果說自己在這方面有耍流氓的意圖,那絕對是無端的指責。
“……你可真煩人!本來是一件挺美好的事情,怎麼到你嘴裡就成做買賣了!咱倆這麼面對面一本正經的談條件,你不覺得很沒意思嗎?另外我也很納悶,你這些想法都是從哪兒來的?怎麼給我的感覺你好像是結過很多次婚一樣,要不怎麼能考慮得如此全面,什麼事兒都算計好了。”如果說剛才飯桌上的孫麗麗是春心萌動,現在她已經快透心涼了。自己到底喜歡不喜歡眼前這個男人,之前是不確定,現在是更不確定,尤其是聽他說完這番話之後。他太可怕了、太理性了、太冷血了、也太沒人味兒了。
“……我也不知道……有些想法是突然冒出來的,我琢磨了琢磨,確實有道理。既然有道理,我又找不出反對的理由,那幹嘛要去反對呢?至於說美好的感覺……我是這麼認為的,任何事情都要先考慮它的最終目標,而不是去琢磨過程是否美好,只要能達到目標,過程並不重要。比如說吃飯吧,一盤炒米飯和一桌子好菜,對我來講都差不多,都是用來填飽肚子的。假如有時間去享受一桌子美味,我當然會選擇後者;但如果時間不夠,我覺得吃炒米飯也沒什麼,肚子飽了才是我的目的。結婚也一樣,我找女朋友、結婚的目的是兩個人合作過一輩子,有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並不重要,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