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桌球館裡的交易(第1/2 頁)
“這件事當中,你也是個受害者,失手打了人,不好搞。主要是那個被你傷得人現在已經確定了是植物人。情況非常嚴重,想要重輕判,肯定很難。”
“那我至少會被判多久?”
“故意傷害罪還真過失傷害罪。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要是造成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犯前款罪,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殘忍致人重傷或者嚴重殘疾,會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把他打成了半死人,照我這樣豈不是第三種,可我不是故意的,是失手了。”
“失手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手的話,只要三年?”
“理論上是這樣,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是失手嗎?”
“那邊沒有監控,他的那些人都背過去了,其他的人都昏過去了,只有蘇好笙看見了。”
“雖然你是失手,但也是要證據,沒有監控,人證又太少了,確實不好搞。但是你也不用擔心,這些警察會想辦法弄清楚的。”
“還有希望?”
“會有的!”
“對了,我有事跟您說。“夏言拉過喬律師,將藏好的手機拿給喬律師,“我不能用,請幫我交給叫蘇好笙的女孩,裡面有她的聯絡方式,您出去了,請給她打個電話,並告訴她我很好。然後請等一會兒,她會過來取手機的。”
“呼!好吧!你這種情況,要是私藏通訊工具,想被酌情考慮,恐怕很難。”
“所以現在想拜託您,請幫我這個忙。”
“我知道了!”
喬律師出了醫院,拿起手機打了個電話。
“辦完了?”
“是的!他給我塞了個手機,讓我交給蘇好笙。”
“你答應了?”
“是的!”
“那就去辦吧!問我做什麼?”
“你同意我幫他?”
“聽說那個畜生現在是個半死人,訊息是真的?”
“是的,醫院那邊已經出了結果,是真的。”
“哼!他死了反而沒意思了,現在成了個半死人,人不人,鬼不鬼的。我很滿意!”
“那夏言這邊還管嗎?”
“當然管!我得感謝他,要不是他,那個半死人現在正活的好好的呢!”
“好的,我知道了!”
“有什麼情況,就告訴我,沒什麼事就掛了吧!”
喬律師掛了電話,拿出夏言給的手機,給聯絡人裡的唯一一個聯絡人打了過去。
喬律師等了好一會兒,才等到蘇好笙過來。
“不好意思,喬律師,讓您久等了!”
“沒事,這是夏言要我轉交給你的手機,沒什麼事的話,我就先走了!”
“不好意思!請等一下,夏言他還好嗎?”
“他讓我轉告你,他很好,讓你不要擔心。”
“他會一直好嗎?”
“會好的!”
“好的,謝謝您!”
“不客氣,沒什麼事就先走了!”
6月10日,下午5點27分。d市派出所內,溫浪正看著房茗茗帶來的於澄威的資料和筆錄。
“查到閆彪在6月9日晚上有去過街心,有監控拍到了他的車經過街心那一路,並且他昨天晚上八點的時候沒在桌球館。”
“八點沒在桌球館,去了街心,那看來是在我們之前就已經和夏言有過接觸了。”
“需要知道內容嗎?”
“是打算直接問夏言?還是直接問閆彪?很明顯,這兩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