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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出一刻餘鍾,前面現出銀裝玉裹的林區。以前的綠林江湖有條規矩,叫做“逢林莫入”,意思是樹林裡往往暗藏危險,如果你追蹤的敵人跑進樹林,你最好不要進去,以免遭遇危險。現在是和平年代,人為的危險固然全無可能,但還是有一些自然的風險,特別是在這樣的大雪天。
為了防止山路滑溜造成馬失前蹄,或者樹枝間落下的積雪引起馬驚,我只得減慢速度,控轡緩行,同時放下懷裡的黃毛丫頭,讓她跑到前面發揮聞嗅氣味的作用,以免失去那兩位鄂倫春獵人的蹤跡。
鄂倫春人畢竟出身狩獵民族,他們在山地林區遠比在草原上更為如魚得水,剛拐過兩個斜坡,那兩人竟然消失不見,如同雄鷹飛上天空,蛟龍潛入深海。
對此我並不感到吃驚。儘管隨著時代的發展,鄂倫春人基本從狩獵轉向畜牧,但多多少少還保留著狩獵民族的烙印。要知道,森林是一個比草原更為古老的人類的搖籃,對獵人來說,她本身就具有無法抵擋的神奇魅力。恩格斯似乎說過,一直到野蠻的低階階段,人們還是生活在森林裡,但是當大家習慣於遊牧生活以後,就再也不會想到從草原自願地回到他們祖先住過的森林區域裡面去了。我倒是想,如果從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角度去看,這話很對;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我認識一些鄂倫春朋友,他們雖然都遷居到草原上,但始終沒有放下手中的獵槍,甚至還保留著更早時期的弓矢。他們已經並非為了狩獵而狩獵,更多的是去體驗那逝去的時光,往日的情懷。人既有物慾的一面,也有感情的一面。感情豐富的人,往往喜歡懷舊……
那兩個鄂倫春獵人消失後,我害怕再也碰不上他們,從而失去一個接近斯格巴娜的大好機會。我在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讓它加快步代,同時打了個唿哨,命令黃毛丫頭設法攆上前面那兩匹座騎。
黃毛丫頭對我一向言聽計從,讓我飄飄然有做皇帝的初體驗,誰知今兒個,她似乎吃錯了藥——我吹過三遍口哨,它仍然站在道旁的雪松下面,傻乎乎的昂著頭,似乎在聆聽什麼,又好像在捕捉空氣中飄忽不定的異常氣味。
過了片刻,黃毛丫頭忽然低吼一聲,往斜刺裡奔去。我看她舉止反常,心下很是訝然,就調轉馬頭跟在後面,想瞧個究鏡。這丫頭本領見長,原先是她圍著我轉悠,現在改成我圍著她轉悠了。
黃毛丫頭一路狂奔,在不遠處的樹叢邊停下,對著裡面嗚嗚低吼,前爪在雪地裡亂撓亂刨,顯得十分惶急。我跳下馬背,幾步奔近,驀地大吃一驚:樹底的雪窩裡,赫然跪伏著一條通體白毛的雪狼!它的後腿上有一個窟窿,周圍血跡斑斑,令人觸目驚心。很明顯,這條雪狼就是那兩個鄂倫春獵人一路追尋的瘸狼。
這雪狼體質健壯,毛色鮮豔亮麗,看來年紀並不老大;不過由於失血過多,它一直微微低垂狼頭,似乎已無力支撐。在我靠近時,它似乎聞到異常的氣味,勉強抬起頭凝視我。它的眼神顯得非常複雜,驚懼、痛楚、乞憐、倨傲等等,紛至沓來又稍縱即逝,最後又慢慢垂下狼頭。
看得出來,這條雪狼已是強弩之末,只能坐以待斃了。我狂亂的心跳逐漸恢復正常;頭腦也變得清醒許多,心想如果趁此機會將雪狼就地解決;拿去獻給鄂倫春獵人;他們一歡喜;自然就肯帶我去見斯格巴娜。
退後兩步,我的目光在枝椏間遊弋,想去折取一根粗壯的木棍,然後手起棍落將雪狼結果掉。我打殺雪狼,只為取悅鄂倫春人,並非為了沽名釣譽,事後向世人吹噓我是殺破狼的英雄。古往今來,有無數所謂的英雄,其實是踏在弱者的屍骨上搔首弄姿,賣弄*的。在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應該是以弱戰強,至少要勢均力敵,那樣才可以算數。
可是,當目光重新飄落到雪狼,我的手不禁停頓在已經彎曲破裂的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