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2章 目討論2(第2/2 頁)
罪、腐化罪、盜墳罪、包庇罪、贓物罪等罪名。
後來就統一規定成18項犯罪行為,這些都是有相應懲治的,不過跟後來出臺的刑法相比,那肯定是比較簡單了。
同時規定審判案件必須公開進行,開庭時不拘形式,准許群眾旁聽和發言。
56年人大後,就規定了三類案件不公開審理:
一、有關國家機密的案件;
二、有關當事人隱私的案件;
三、未滿18歲的少年人犯罪案件。
對審理結果是要進行公開的。
“各位同志和代表們,剛剛的一些信件大家也都看了看,在司法這一塊,不滿意的群眾還是有的,普法、講法類節目,我看是一定要辦的,還要拍攝一些記錄片,專門進行一些報道,對群眾普法,避免犯罪。
至於這些對司法不滿意的群眾,可以找人大代表人進行反映,對裡面一些不錯的建議,到時候去開會,我也是會提出的。”
對普法類節目,會場的同志也認為是很有必要的,節目型別又增加了一個。
接著又是一類的信件,又傳閱到了現場代表的手中。
這類信件看了之後,不少人就有些驚慌了,裡面有些話是很直白的,就是各黨派和人大權利太小,雖然大多是匿名信,可一些人還是從字跡中看出了一些蛛絲馬跡,有些猜測。
等大家看完後,王致遠說道:“這裡面的問題我就不多說了,一些人有抱怨是正常的。
就我們黨的一些同志也是有抱怨的,也覺得自己的職位不夠高,工資不夠多,位置太低,跟自己這些年的付出完全不成正比。
這樣的話,明裡暗裡,總是有人說的,我們是不放在心上的。
但是其中有一點,我覺得還是不錯的,那就是監督的問題,雖然各黨派明主人士和各人大代表,可以做一定的監督,但終究還是有限,畢竟人員不多。
為此,我們是不是可以做一檔節目,來監督,來揭發一些不好的現象,我看是很有必要,是必須的。
各位民主人士,各位人大代表,甚至各位群眾也都可以參與進來。
我們各地的幹部還是很有必要給大家解釋一下這個政策為什麼要這樣做,做得怎麼樣,能帶來了什麼好處……
各位民主人士、人大代表和群眾也說一說,當地一些幹部的所作所為,政策執行得如何,到底好不好。
大家都是希望我們這個國家能夠更好的,諸位也是參與者,人民當家做主,對家裡的情況也是要好好了解了解的。
做這樣一檔節目,大家說好不好?”
:()從1949開始當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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