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合作社2(第1/2 頁)
王致遠準備明天去張集鎮開會後,也就沒有想什麼預算之類的事情了,開始全力思考合作社該如何建設,上次雖然簡要的在會議上跟大家討論了一下,還搞了個章程,但是具體實施肯定是有些差別的。
在原本的時間線,互助組出現得很早,老區早年就有不少,到52年全國大規模興起互助組,53年零星有初級合作社,54年大規模成立初級合作社,56年是合作社高潮的時候,成立了高階合作社,直到58年開始逐漸成立了人民公社。
通和縣現在的條件要好得多,在54年也沒有幾個地方有這麼好的,而且49年就在張集那邊有互助組出現,50年全縣都普及了。現在到了51年,想發展,還是要往合作社的方向走,但是初級合作社不太適用。
目前王致遠想辦的合作社,按章程像是高階合作社,但是搞合作社辦工廠,走的又是人民公社的路子,所以這個合作社有點縫合怪的樣子。
王致遠在座位上思考著,用筆一條條的記錄著自己的想法。
第二天,王致遠早早的帶著縣裡的喇叭和柴油發電機往張集鎮倉庫趕去,到張集鎮的時候才8點鐘。
跟鎮上的幹部一起,將喇叭安裝在倉庫的四周,試了試效果,很清晰,到時候開會沒什麼問題了。
各村的人慢慢往鎮裡趕,成群的走進倉庫,9點半的時候人都來得差不多了,這次來的人不少,1000多人。現在都是大家庭,還沒分家,特別是農村,一家5口人都算少的,多的都有十幾口。
各村點完人數後,會議10點正式開始,王致遠也沒有廢話,直接拿起話筒問道:“大家是不是自願來參加的合作社的,我們這個合作社是不會強迫大家參加的,有意見的大家可以說出來。”
下面人喊道:“王書記,我們是自己想參加。”從者雲集,都這樣回答。
王致遠看大家這樣便問道:“既然大家都願意,那麼我們先來說第一個問題,大家以戶為單位,將土地交給合作社,土地產出的分配問題大家是怎麼商量的,你們幾個村子說一說。”
“王書記,我們都商量好了,現在土地產量提高了,以後由合作社統一耕種土地,土地上的收穫,每畝地的產出35歸屬於土地擁有者,65歸合作社,合作社負責耕種和交農業稅,這一點我們幾個村都是這樣商量的。”
“是的,大家也是同意的。”
王致遠聽了幾位村長的話,看看了下發的各家代表,又問了一下大家的看法,大家都表示同意。
王致遠計算了一下,施肥的情況下,今年小麥畝產200斤(肥料不夠),水稻肥料充足產550斤,人均25畝計算,個人可以獲得小麥175斤,水稻48125斤,一家人小孩多的話勉勉強強吃飯還是可以的。
合作社肯定是出人進行耕種,這些耕種的人就會獲得勞動成果——糧食,人肯定是各村裡面出,也就是社員。社員既享受土地分紅,也享受勞動分紅,目前還不確定是否比自己一家種地收穫多。
眾所周知,在糧食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種地的收益其實是很低的,如果沒有化肥,一家種一年的地,自己吃飽,每畝地可能就餘下20斤糧食算好的了。種地主要是顧溫飽,不賺錢。但是現在有化肥了,一畝地還是有10元左右的純收入。
種地是不能計算人工的,但是現在搞合作社,是要計算人工的,勞動力分紅還是佔多數的,這個就很合理。
王致遠說道:“好,既然大家這樣分配都同意,那我們這條就全部透過了,以後土地就按這一點來分配,不過合作社產的糧食,除了賣給自己社的社員外,要統一賣給縣裡,價格保證是縣裡的收購價。這點大家同意嗎?”
“沒問題,縣裡的價格公道,比那些收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