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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結婚了。」王東山覆在她身上。
納蘭安不知該說什麼。
「你是我老婆,納蘭安。」
納蘭安放棄了掙扎。閉上眼,任由王東山一點點蠶食了她。她迷迷糊糊地想,這跟第一次一樣,他們都心跳如雷,可是又有點不一樣,王東山你怎麼變得那麼熟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熟練。
納蘭安覺得自己經歷了兩次成人禮,第一次她從一個女孩變成了一個女人,第二次她從納蘭小姐變成了王太,都跟這個男人有關,王東山。
作者有話要說: 賭十包辣條的孩子,出來,有你的辣條!
所以我說,大家非常的聰明。也可以說,跟我非常有默契。
留言可以更猛烈一些!
☆、契約
生活似乎跟過往一樣。工作以外,納蘭安的世界,自我,安靜,不受打擾。
可畢竟又有些不一樣了。總有那麼多人用各種眼光看著納蘭安和王東山這對新婚夫婦,好奇的,審視的,探究的。
有時他們需要一起出席某些公共場合,為了迎合大眾趣味或大眾需要,他們必須展現出這明顯是為商業利益而達成的婚姻應有的和諧與友好。
王東山的手會扣在她腰上,或會和她的另一隻手緊緊相握,充分表現了新婚夫婦之間的親暱。
納蘭安開始有些不適應。她和王東山過去不是那樣的,他們過去在人前總是一前一後走著,甚至話也不多說,哪怕後來成了未婚夫妻,他們之間的公開距離總保持得不遠不近。他們之間的親密,只在兩個人的時候,才肆無忌憚互相共享。
然而,如今她竟然漸漸習慣這種公開的宣告式的親近。
至於在家裡--王東山偶爾也是回他的房間的,當他忙到深夜返家,他會選擇自己睡。可更多時候他們會同床共枕。納蘭安給自己洗腦說,那是她在盡妻子的義務,正如王東山是在盡丈夫的義務。她不願意去深究,當兩個人的身體毫無距離地契合時,靈魂是否依然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彩姨負責整理他們的房間。有時王東山早早起了床出了門,留下昨夜一室的狼藉,遇到納蘭安還在房間逗留,彩姨便會遞給她一個曖昧的又心照不宣的笑容。
而群姐,最近更是卯足了心思,堅持讓他們喝這個湯喝那個湯。大概又是受了母親的指示。
她有時不願意喝奇奇怪怪的東西,能躲就躲。群姐有些不滿,便專心追著王東山。王東山對旁人一貫好脾氣,哪怕是在外面喝了一肚子酒,還是不拂逆群姐的好意,只是事後對著她抱怨胃脹得要命。
納蘭安罵他,扮好人。他卻躺在沙發上,沉沉地笑。
她踢他:「回你的房間。」
王東山沒有動。
「我今晚想自己睡。」語氣不容反駁。
王東山的回應卻是拉下她,含糊不清:「看來那湯太有效了,我想要得要命……」
他們的婚禮定在三個月後。
王東山似乎對婚禮的一切細節都無比上心,從婚戒,到婚紗,到宴席。他為公事忙得身心疲憊,但納蘭安仍意外地看到他還能夠分出一部分時間在婚禮的瑣事上。
納蘭安不喜歡也不擅長處理那些事情。兩個妹妹常常回家,興致勃勃參與有關她的婚紗的討論。她只是嗯嗯哦哦,彷彿不是當事人。
納蘭安仍然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卸掉代理董事長的身份,並不意味著她完全放棄弘業的管理權。她承認過去是高看了自己,有時坐在會議桌上,看王東山侃侃而談,她會一次次檢視到自己能力上的欠缺。所以她知道,自己必須變得更優秀。
某種意義上,她沒有背負過多的責任和期望之後,反而能夠更加心無旁騖去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