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後記(第1/3 頁)
晚上好,唐十翼
今天是番茄陪你的第 133天,努力加油碼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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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天寫了100多萬字,平均下來每天7630字,中間出差還斷更了十幾天。
本來大綱裡還有一場在寧達院子裡張哲翰暴打寧用潛的戲,看看100萬字數到了,也就懶得再寫。
第一卷收在這裡,也算留些回味。還有不少坑沒填,只好留待下一卷。
年關迫近,工作忙碌起來,還有各種應酬,第二卷只能見縫插針寫。
按初始的計劃,100萬字一卷,第一卷的題目是《九鼎》,第二卷的題目是《半神》,第三卷的題目是《天梯》。大致上是按“生存-奮鬥-昇華”的軌跡進行的。
寫這本書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名利,只是為寫而寫,把想到的東西以故事的方式抒發出來。
只要有人讀,我就會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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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碼字不是負擔,而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是拍紀錄片的,去的地方多,讀的書多,見的人多,寫的東西也多。
長期的寫作生涯,造就了超乎常人的碼字速度,如果不是雜務纏身,日更一兩萬字對我來說是非常輕鬆的事。
但寫作的要義其實不在寫,而在想。只要想明白了,碼出來根本就不是問題。如果沒想明白,必然下筆千言離題萬里。
小說要講故事,故事源於思想,思想才是形而上的“道”,而所謂文筆、寫作技巧,都是形而下的“器”。
“器”屬於手熟為能的東西,只要稍微努力,誰都能做到。“道”就不一定了,需要積累、靈感和天賦。
歸納起來一句話,寫小說拼的是思想,而不是文筆。
這本書的初衷是想寫科幻,但無論是起點還是番茄,編輯都把它歸類到了遊戲。
之所以說是科幻,是因為我想用科學去解讀那些不可思議的現象,包括異能、仙佛、神話和歷史。
我是一個儒生,儒生的一個重要特質就是不信鬼神,是天生的無神論者,不相信科學之外的任何事情。
愛因斯坦說,當科學發展到盡頭,發現神已經在那等了幾千年。
科學家相信神,於是我也信了。只不過我信的“神”,歸根結底還是人。
我們講的終究還是人的故事。
這本書裡沒有神,只有人,即便是“半神”也還是人。
是人就一定會有人的思想、人的感情和人的七情六慾。
如果沒有了思想、感情和七情六慾,也就沒有了故事,沒有了樂趣,就像冷冰冰的程式碼。
有人說,宇宙就是一段程式碼。
你、我、他、她、它,全都是設計好的程式碼執行的結果。
所以每個人的所作所為、前世今生,都是註定了的。
就像你現在正在手機電腦上按下一個鍵,不會出現其他的結果。
問題是,這段程式碼是誰寫出來的?
上帝?佛祖?還是安拉?
都是,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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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外星人,我更相信多維空間。
嘿,外星人,出來一個聊聊唄。
沒人答應。
高維空間和低維空間的無法交流的,就好比我們無法和螞蟻說話。
所以書中的幻界其實還不能算高維空間,而僅僅是“路上”。
所以我們說的故事其實是“路上”的故事,路的盡頭是什麼,誰也不知道。
知道的人都在上面看著我們,就像我們看忙忙碌碌的螞蟻。
人是很渺小的,沒那麼神,在大自然面前,人和螻蟻沒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