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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好文章的讀書人,卻沒有一個人會修理一座碳化器或配置一架收音機,致令每一個新公事機關成立或官吏就職之日,就有數百封介紹書蜂擁而來。是以那是很天然,慈善事業乃從家族為始,因為家族應看作中國傳統的失業保險制度。每個家各自照顧自己的失業分子,既經照顧失業分子,其第二步較好的工作為替他尋覓位置。這種辦法應略勝慈善事業一籌,因為它教訓那些運氣不佳的分子以自立的意識,而那些受到這樣資助的人又轉而幫助家族其他分子。此外,這些大官僚掠奪了國家的財產以私肥自己的家族,或給養當世的一代,或可接續蓄養三四代,積資常自數十萬至數千萬,僅志在光耀門楣而為家族中的好分子。營利舞弊,敲詐錢財,對於公眾是一種惡行,對於家族卻是美德。因為一切中國人都是家族的好分子,是以中國語言文法中最普通的動詞活用,像辜鴻銘說過是動詞「把」字(英文字原文系seeze一字,有榨取剝削的意義),好似吾們的常用語中「我把你……你把他……他把我……你把那冤枉的事……我把你這賣國的奸臣……他把我帶到這兒……」這個把字是正規的動詞。
如是,中國式的共產主義,培養出了個人主義,而限於家族以內的合作觀念,產生了盜竊狂的結果,此盜竊狂卻又帶著利他主義的色彩,真是妙不可言。盜竊狂——舞弊的習性——又可以和個人的誠實性並行而不悖,甚至可以和博愛並行而不悖,這情形在歐美,也不是陌生的。那些社會上的巨頭——他們是中國報紙上時常浮露其尊容的活動人物——他們對於慈善事業不僅一諾千金,往往輕鬆地捐個十幾萬塊錢給一個大學或市立醫院,這種捐贈,其實不過將其自人民掠奪而來的金錢返還於人民。這樣的情形,東亞和歐美卻不謀而合,其不同之處僅在歐美則唯恐此等真情之敗露,而在東亞則似獲得社會的默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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