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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柳依然開始博覽群書。天文歷史、民俗地理、人文科學、奇聞軼事、生活常識……無一不涉足。
這一日,柳依然從一本保護未成年人的書上看到這樣一段話:
法律上規定年齡滿18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義為&ldo;成人&rdo;,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呵護,但是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權利,開始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正文 第十九章 準備
原來這裡18歲就及冠了,那麼哥哥、明軒哥、陸思齊他們都該滿18歲了。柳依然想著。
&ldo;哎呀,&rdo;她一拍腦門叫道,&ldo;哥哥要及冠了,可我的禮物還沒準備!&rdo;
她放下手中的書,拿了錢,就背上小揹包出了門。
她騎車來到最繁華的中山路。路旁商店櫥窗裡掛著酷酷的男裝。有胸前印著各色圖案的圓領衫,漂亮的格子短袖,也有滿是口袋的嘻哈褲……琳琅滿目,讓人目不暇接。
要不就買件衣服吧,柳斐然想了想就走進商店。每件衣服都挺不錯,她越挑越花了眼,到了最後才想起哥哥穿多大的尺寸自己也沒問清楚,只得算了。
柳依然走出商店繼續往前逛,眼前出現了一家名牌旅遊鞋店。
欸,哥哥平時穿的鞋好像就是這個圖示,不如送雙鞋給他。柳依然心裡有些雀躍,正想抬腿進去。等等,她忽地想到最近不知在那本書上看到&ldo;送鞋&rdo;就是&ldo;送邪&rdo;,不吉利的。
她懊惱地縮回腳,心裡腹誹道:不是現代人嗎?比我們古人還迷信,我要出嫁之前,可是做了好幾雙鞋準備送給公公婆婆呢!
一路行來一路看,商品很多,可都不滿意。不是不合適,就是太貴了。柳依然有些洩氣,算了,還是回家問問吧。
晚上吃飯的時候,柳依然問大伯母:&ldo;大伯母,哥哥要過生日了嗎?&rdo;
&ldo;是,這個月22號就是你哥哥十八歲生日了。&rdo;大伯母笑著夾了一個雞腿到柳依然碗裡,&ldo;十八歲就是大人了,可你看你哥還像個孩子。&rdo;她笑著搖搖頭。
&ldo;大伯母,我想送哥哥一件禮物,您知道他喜歡什麼嗎?&rdo;柳依然問。
大伯母停下手中的筷子,慈愛地說:&ldo;依然,禮物不在貴重,只要是你的心意就可以了。&rdo;
&ldo;知道了。&rdo;柳依然心裡暖暖的,大伯母總是給她家人的感覺。
晚上,柳依然躺在床上苦思冥想:心意?那就不能用錢買。自己做的話,什麼合適呢?
想想自己上輩子擅長的事,柳依然腦子裡忽然靈光一閃:有了,買一把空白摺扇,給哥哥畫個扇面吧。這個如今比較稀罕,哥哥一定會喜歡。
柳依然腦補起柳斐然拿著手工繪畫的摺扇輕輕扇風,臭屁的樣子,&ldo;撲哧&rdo;一下笑出了聲。
或許……也應該給陸思齊準備一個禮物。這個念頭忽然閃過她的腦海。
這算不算私相授受?
哎呀,虧你現在看了那麼多書還不瞭解現代人。送生日禮物是出於禮貌,何況他還是你的救命恩人呢?你不得送個禮物感謝感謝!
兩種想法在柳依然地腦海里激烈交戰著。
最後,柳依然決定不管陸思齊的生日有沒有過完,她都要送一份禮物給他。
&ldo;就算是感謝他及時把我送去醫院,又為我找來最好的醫生;感謝他找父親為我補習,彌補了我與父親的感情裂痕。&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