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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空的林思嬌瞪眼,「你做什麼?」
「是你在做什麼。」時霧淡淡道,「這是我自己帶來的發卡,憑什麼給你隨便用。」
而且都不說借,直接伸手就來搶了。
搶不到還理直氣壯。
好久沒看到這般厚顏無恥的人。
「自己帶的?」林思嬌有些不爽,改口道,「那就暫時借我用一下唄,又不是不還給你,你以為我稀罕嗎。」
「導演說了,你不適合。」
「行了。」林思嬌闊綽地抬手,「多少錢,我買下來。」
她現在背後有金主,想要什麼直接開口報價就行。
對方那臉傲然的模樣被時霧收之眼底,她心平氣和:「你買不起。」
「還有我買不起的東西?」
話說到這裡,林思嬌也沒覺得時霧那個不怎麼起眼的飾品有多值錢,以為她說的買不起怕是和哪個男的定情之物,撇撇嘴,滿肚子不爽。
她確實一直看時霧不爽,平時都是小打小鬧的欺負,這次終於有點撕破臉皮的意思。
「反正我不管,你得先給我用。」林思嬌蠻橫無理,「不然你就別說在這個劇組呆下去,其他地方也不會有人要你。」
說罷,又要伸手過來去搶。
只是這次手剛伸到半空中的時候,胳膊忽然傳來一股不小的力道,再一看,時霧居然把她的胳膊給擰住了,還朝著後背的方向拐去,她疼得眼淚立刻從眼眶裡冒出來。
「不是你的東西。」時霧依然是文靜老實的樣子,「就不要來搶了。」
話說得斯文平敘,力道卻是一點沒減輕,把林思嬌逼得痛叫約十幾秒鐘,才鬆開了手。
不止當事人,其他在場的都驚訝得面面相覷。
大家早就看這個嬌裡嬌氣的女主不爽了,上回因為她一個人的失誤,害得大傢伙兒在烈陽底下浪費幾個鐘頭,心懷不滿,遲遲沒人說出,今日份總算見人幫忙出口氣。
所以當林思嬌回過神來,大呼小叫讓人把時霧按住,報警送到警局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理她。
連副導都沒什麼動靜。
他也被這個小祖宗弄煩了。
林思嬌的眼淚一直沒憋回去。
這段日子被男人和劇組哄著的她什麼時候受過這樣的氣,唇齒一時半會都吐不出話來,只用手指惡狠狠指著時霧,說了句:「你完了。」
囂張跋扈慣了,哪容得下一個小配角這般欺負自己,要不是有人在場,林思嬌懷疑自己的胳膊可能都被擰斷。
她大眼瞪小眼,惱怒到極端,有些張牙舞爪地,吩咐副導,「你們都愣著做什麼?沒看到她剛才對我做什麼嗎?怎麼還不把人趕走?」
戲都拍到一大半了,哪能輕易把人趕走,副導想要息事寧人,用言語哄著那嬌小姐:「都是誤會——林小姐想要什麼髮飾,我現在就讓人給你買。」
「行,你也是站在她那邊的吧。」林思嬌摸出手機,氣得上頭,「我看你們都不想混了,現在就把你們辭了。」
摸手機是要撥打號碼。
她能打給誰呢。
想辭退人,無非打給能幫她撐腰的,這部劇的投資人。
也就是,霍以南。
時霧清淡的眉眼稍微有些起色。
她也想知道,他來的話,會怎麼處理。
第4章 他們新事件會推翻舊事物
事情的每個發展都是令人意外的樣子。
在娛樂圈,沒背景沒身份的演員是最卑微的,時霧很幸運,第一次去面試就拿了個小宮女的角色。因為有戲劇專業打底,本身就有點演技,所以一切都很順利,自己也默默無聞地幹實事,配合演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