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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淚珠,端起茶杯,碰一下他的茶杯,示意他喝茶。「感動了,彈的很好,比高中那會好。」
鍾樂坐下。鬱玲要故作開心些,打破這眼淚帶來的僵局和心底的慌張。「你那會老唱張惠妹的《聽海》,音壓得好低,還要皺眉。」
鍾樂笑了,接話說:「其實聽海的歌詞挺悲傷的。你說我那時懂什麼非要唱這首歌,大概覺得自己比別人感情細胞豐富些。」他又說,「當年你還把獎學金借我買吉他了。」他摸頭,「後來我沒當成音樂生,對你一直好抱歉。」
鬱玲回:「有什麼好抱歉的。」那是她高中三年唯一一次獲得獎學金,高一時文理不分科,她的排名好看些,得了學校二等獎,五百塊。當年的五百塊對一個毫無生存技能的高中生來說,也算一筆大錢了。領到錢,一群人在教室裡起鬨,要她請客,她說好,鍾樂站門外等她,她過去,鍾樂低聲說:「可不可以把錢借給我,我想買把電吉他。」
這個鬱玲知道,他早三個月就想買了,都想瘋了,上課也想,下課也想,說連做夢都想,但他父母不準。鍾樂父母對兒子一向大方,幾百塊的牛仔褲,上千塊的山地車,都是配備齊全的。唯獨這個,不準買不準學,大概也是怕他半吊子的性格,吉他沒學到,學習也廢了。
鬱玲答應了,中午就和鍾樂去了一家吉他行。早十二三年,吉他也不便宜,鬱玲預算有限,最後選了一把四百五十元的電吉他,她還要留五十元請客。吃飯是不夠了,她去超市買了一堆零食,下午帶過去,上課前就分了,大家都說她好小氣,她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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