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頁(第2/2 頁)
的說:「除交代下來的工作,他有什麼想法,跟我無關。」
話裡的漏洞被黃維元抓住,「那其實你知道啊,知道得很清楚,所以你迫不及待的要撂下這個擔子。」話說因為能力不夠就不想當總監的員工,他也是第一回遇見。
此話一出,鬱玲想,黃維元還是有幾分相信她的。可下一秒黃維元再說:「那你為什麼不早早來處理這件事情?上司利用職權提出非分要求,你可以來找我,可以找監察會。別人或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你鬱玲不會?你在人事部幹了八年啊,哪項規章制度你不清楚。」
真是諷刺。吳博文的所作所為,連冒犯都還算不上。鬱玲想,她要真往上告,證據呢?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吳博文有實際的性騷擾行為。再說,上司對下屬的侵權行為,她在人事部呆那麼多年,有哪一次見過是下屬贏了,上司走掉的?
雖然她也不喜吳博文的所作所為,但此時還是要為他說兩句:「吳總並沒有利用職權,對我有過什麼非份要求,他只是,」鬱玲想了好久,才想到一個詞,「過於熱心了。」
黃維元等到她嘴裡吐出這個詞,愣是笑出聲來。他嘆氣:「鬱玲,你是做好辭職打算了,所以也不在乎什麼了,是吧。」
鬱玲緩了一緩才說:「我可以辭職。但是黃總,我並不是因為您剛才出示的那些單據而辭職,我對這份工作問心無愧。」
「你可以不辭職,鬱玲,」黃維元輕輕叩了幾下大班桌,「這件事情上我還是信得過你,你也可以接任人事總監。至於,技術部的鐘經理,我們也可以完全當不知情,讓他一直留在晨星。」
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