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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嫌煩嗎?你自己說的,你和鍾樂都沒空老往家裡跑,讓我多操心的。」姜女士還在嘟嘟嘴,鬱玲手伸出來:「明天兩家見面,你要不想讓我當面拆你的臺,最好先和我商量,說我同意了的事。」
這幾日姜美鳳心都還懸著。她就知道鬱玲怎會安安心心聽她安排,無奈從床頭抽屜裡取了一個小本子過來。
在她眼裡,結婚可不只是小輩們的事,也是做人父母的一樁大事。老家吧,就是這麼個世道,誰也不願意被人瞧不上。以前呢,念個好大學有個好工作,姑且都算得上是「瞧得起」了,可現在又不一樣了,現在能讓人「瞧得起」的只有錢。不鋪張浪費一點,誰知道你不差錢呢?小城裡頭,只要能負擔得起,結婚再隆重都不為過。
說到鬱鍾兩家,在這小城裡,雖說都不是大富大貴有頭有臉的人家,但小康之上也是有的。再講,鬱玲和鍾樂都是自個念書念出去又找了工作,在深圳這樣的一線大城市裡紮了根的。姜美鳳打心眼裡覺得她女兒的婚事得更上檔次一些才行,總之不能讓人小瞧了去。
偏偏鬱玲對這事不如別的女孩一樣在乎計較。姜美鳳年紀大了記性不好,結婚要準備的事又極瑣碎,她怕忘了,於是想起一樣記一樣。
好了,現在看鬱玲這個態度,全都要不作數了。
鬱玲開啟本子,翻到記事的那一頁。第一項就是「房產要加名字。」她問:「鍾樂在深圳買的房子,要加我的名字?」
姜美鳳點頭:「那是肯定的,標配。我問過四五個這兩年嫁女兒的,都加名字了。」
「那我海藍公寓的房子,要不要也加鍾樂名字?」
姜美鳳氣得拍她胳膊:「你是招上門女婿嗎?你還加他名字!」她想起來了,「他房子的貸款多啊,你是要跟他一起婚後還房貸的。可你的房子買得早,貸款已經很少了。」
「那他要不加呢?」
姜美鳳愣了幾秒,才說:「他若真心娶你,他就會加。」
「加名字的目的是什麼?」
「這你都不懂,現在婚姻法對女性很不友好,加名字有保障,萬一以後他要離婚呢?」
鬱玲想起幾個月前勸鍾樂買房時就曾說過,讓他婚前買房,莫加蘇慧名字。現在輪到自己了,就非要加名字了?人啊,不能這麼只看利益不講對錯。
「不針對女性,法律對所有不懷好意的人都不友好。婚後共同還貸的那部分,等分割財產的時候法律是保護的呀。」鬱玲接著說,「其次一個人,大多數情況下,對,是女人,以房產加不加名字,做試金石,來試男人對她的真心。答應了皆大歡喜,可萬一不答應呢,分手嗎?那這加不加名字,也是女人真不真心的試金石嘛。若是還沒做好分手的打算,試金石就更不能亂用了。第三,不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不要去妄想。婚姻失敗了可以找原因,但是不要牽連婚前買的房子,它也是無辜的。」
這麼多年來鬱玲就沒和姜美鳳好好的說上一回話,分析事情時更是不自覺的帶上了職業化的說話口吻,冷冰冰的。姜美鳳沒有她這樣的好口才,氣得在她胳膊上狠狠捶了兩下,都捶出紅印來了。鬱玲忍著痛,不發作,直接拿紅筆劃掉這一條。
第二條是鍾家必須給鬱玲二十萬的彩禮和三金,鬱家也不白得這二十萬,出十五萬的裝脩金,剩下五萬給鬱玲買婚後的床上用品等必需品。鬱玲也給劃了。
姜美鳳見狀又要拍,眼見鬱玲胳膊上的紅印未消,硬生生停在了半空,「你這是幹嘛?這條多合情合理?我們又沒白要人家二十萬彩禮。」
鬱玲說:「我和鍾樂不打算裝修房子。」
「那你們住哪兒?」
「海藍公寓啊,離公司還近。」
姜美鳳無言,指了指「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