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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枂從不會這樣對她,就算是她故意唱反調,他說東,她偏偏往西,他把她轟出家門,也不會讓她在外邊待三個小時,他沒一次不是著急地找。現在呢?他還會這樣嗎?
江琸知道,她喜歡江枂這事兒太大了,沒人能容得了,哪有兄妹像夫妻一樣生活的?哪有妹妹嫁給哥哥的?可是怎麼辦?她雖然有雙眼睛,可她只看得到江枂。
她每次看到江枂拉琴,她就想撲到他懷裡,聞他身上的味道,親吻他胸口,告訴他,她喜歡他,她要瘋了。
但她忍了。
她每次聽到別人談起江枂,說他如何如何有才華,如何如何帥氣,她都歪著嘴角,微仰著下巴,驕傲死了。
但她不說。
她因為被冤枉,錯過一些機會而難過時,江枂都會摸著她的頭髮,說:「哥滿足琸琸一個心願好不好?」那時候的她眼淚就跟不要錢似的,會弄濕江枂的衣裳,甚至弄濕他的心情。
她好想告訴他,她只有一個心願,那就是江琸和江枂永遠永遠在一起。
但她沒有。
從小到大,江琸有無數次機會可以把心挖出來給江枂看,她都沒有,她像一隻小蜘蛛,把這些時候,連帶著對江枂的喜歡一起網在她自己都找不到的隱秘角落裡。
她不敢洩露出一絲一毫,她怕極了江枂疏遠她,就像袁麗麗那樣。怕他想,怎麼能有一個妹妹喜歡自己的哥哥呢?多噁心啊。
世俗和倫理在看著,江琸不能聲張,只敢悄無聲息地為江枂長出一根肋骨。現在網破了,秘密都流入空氣,被江枂呼吸。江琸跟江枂永遠永遠在一起的心願永遠永遠都不會實現了。
江琸咬住胳膊,如果沒被江枂看到那封信多好,為什麼她要收藏著它們?收藏就好了,為什麼還要偷偷地看?江枂那麼聰明,她怎麼那麼不小心呢?
直到咬出牙印,她把臉扎進臂彎,很快睡衣濕了一大片。
12月3日。
鄒警官第四次從李茂假結婚、離婚物件的梁棟家裡出來,顯得有些疲憊。四次了,這女人一口咬定她跟李茂假結婚、離婚只是因為愛,什麼過戶車牌,她一概不知。
梁警官那邊也有信兒了,說是原陽法院辦事員違反紀律,已經革職查辦了。
這倒沒什麼可置喙的,是人都有慾望,有權利,再有群眾『使壞』,投其所好,真沒幾個人能抗住。扛不住就該進局子進局子,該死死,敢做就敢擔嘛。
畢竟體諒不代表原諒。
上級查辦瀆職的人還是很嚴格的,很快整改文書就下達到了原陽法院手裡。
李茂收買工作人員幫他辦理假結婚、離婚,具體緣由沒說。現在李茂已死,違紀的案子算完了。就是說,原陽縣法院幫不到新街口這個案子什麼了。
如果鄒警官這邊再沒收穫,那就等於這案子所有線索都斷了。連死者是誰都不知道,這案子怎麼查下去?
鄒警官走到路邊,看著自己的二手摩托車,點了根煙。閉上眼就是死者面目全非、身體只剩殘肢的畫面,要是就這麼成了懸案,她真不願意。
正煩著,梁棟追出來,氣還沒喘勻就說:「我要是跟你說實話,你能不能輕點處置我,我孩子還在上小學,馬上就要上初中了,我不能這會兒蹲局子。」
鄒警官煙都忘了,說:「我可以盡最大努力給你爭取。」
梁棟下定了很大決心似的:「李茂因為性侵小孩子被判了死刑,但他沒死,死在獄裡是假的。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但那年楊家屯兒廟會我看見過他,我們處過物件,我不可能認錯的。」
「你沒跟他說話?」
「沒,那時候我都結婚了。」
鄒警官的幹勁兒回來了。如果這人沒說謊,就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