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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金之俊的餿主意(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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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錄一下,杜文被褫奪功名削職為民以後,鬱鬱寡歡,不到兩年就掛了。

杜秋不是因為爹是禮部尚書才和圖爾格成親的,她是皇上賜婚,有皇上和莊妃加持,杜秋不受她爹的影響,而杜秋的娘也是皇上表彰的現代版三孃教子楷模,皇上沒有褫奪她三品誥命的封賞,所以蔣玉兒仍然領著三品誥命的薪資待遇,衣食無憂。

早朝結束,福臨就將書稿交給印刷作坊,按照在全國發行的數量印刷銷售,這個時期的雕版印刷技術已經非常成熟,自此,《紅薯傳習錄》橫空出世。

福臨印書發行書,發了一筆財,他也沒有忘了寫書的姜祖飛,除了送一筆不菲的銀子給他,還力薦姜祖飛為禮部尚書。

不久,皇上下詔,任命姜祖飛為禮部尚書,從三品。

福臨將印好的《紅薯傳習錄》給林月送來,林月翻開書看看,印刷質量不錯,只是紙張比較粗糙,與前世的紙張相比,顯得有些發黃,也比較厚,不過,有這種質量的紙質印書已經是非常好的了。

福臨興沖沖告訴林月,說是到蘇祿國買紅薯的船已經到福建了,父皇一個月前就派兵部侍郎金之俊到福建去接了。林月一聽金之俊的名字,眼前就浮現出一副叛徒嘴臉。

林月不用查大腦裡的電腦資料,她從前世學過的歷史書上就得知這個名叫金之俊的人。

金之俊原來是明朝兵部侍郎,李自成進北京後,他就投奔了李自成,清兵入關後,又投奔了黃臺吉,現在效力於清廷,所以,金之俊就成為歷史上大名鼎鼎的從明從賊又從清的叛徒。

林月前世講歷史的老師就曾經嘲諷金之俊是一塊金子,因為金子在哪都會發光。

金之俊降清後,為了討黃臺吉的信任,向黃臺吉獻策,提出“十從十不從”的統治對策。

“十從十不從”內容太多,林月記不住,但對“男從女不從”這一條印象深刻。

金之俊提出,為了鞏固大清國政權,應該要求漢族男子遵從滿族男子習俗,剃前額頭髮留後腦長辮,而女子不需要遵從滿族女子習俗,繼續堅持纏小腳不變。

黃臺吉採納了金之俊的對策,由此頒佈了“剃髮易服”法令,使中國男人遭遇了“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噩運,使中國女子繼續飽受著三百年纏小腳的苦難。

林月對金之俊的惡行恨之入骨,這個該死的金之俊,當時為什麼只要求男人遵從滿人習俗而不要求女人也遵從滿人習俗呢?

漢族男人只是像滿人那樣剃光前額頭髮,除了髮量減少,對他們的生活並沒有影響,但對漢族女人來說,則喪失了一次解除痛苦的契機。

滿族女人是不纏腳的,如果漢人女子遵從滿人女子習俗,也不再纏腳,如果清廷對女子纏腳也像對男子那樣,留髮不留頭般的格殺勿論,那麼,大清國女子就能解除幾百年被纏足的痛苦,但現在好了,金之俊的餿主意使女子繼續纏足,纏足不僅僅使女人個個殘疾,更多的是造成女子生活和身心痛苦。林月小腳,所以對金之俊就恨之入骨。

但歷史沒有如果。

唉!要是金之俊同時提出男女都遵從滿人習俗,林月估計也不會對他恨之入骨,叛徒金之俊不做人事,不說人話,兩面三刀,賣女人求榮,是個貨真價實的叛徒!

金之俊雖然降清,黃臺吉也出於收買人心拉攏漢人的需要,仍然讓金之俊擔任兵部侍郎。黃臺吉雖然對金之俊委以重任,但在黃臺吉內心深處,對金之俊的為人處事則是明鏡般的透亮,金之俊既然可以降明降李自成再降大清國,沒準一有風吹草動,他就會再降了誰,對投降或叛變過的人,絕不能交心掏肺,只能利用,一定要提防,更要戒備。

所以,黃臺吉是將金之俊劃入貳臣名冊的,貳臣是什麼?是皇上的尿壺,尿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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