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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今今,你就不想嫁個好人家麼?到時候再把你爹一起接過去,一起享福。」
今今搖頭道:「奴婢不信那些。」
我說:「那你信什麼?」
今今說她從小就聽書聽多了,書裡的那些女子大多容貌驚人,但是下場都不好,既然像她們那些美女都不能找到好歸宿,平反普通的她也不能。
我感嘆著,今今真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好姑娘,倘若合歡能有今今的心思,可能早把莫珩忘了吧……但轉念一想,又推翻了這個假設,因為合歡是美女,美女多被美貌所累,自然以為自己與眾不同,直到美貌不再才會明白,女人過醜,生活坎坷,女人過美,愛情坎坷。
今今見我半響不說話,只是嘆氣,好似有些急了:「主子,你還聽不聽,奴婢準備了一晚上呢!」
我看著她:「今天是你第一次說書?」
今今一樂,露出兩顆虎牙:「是啊,奴婢頭次登臺,特別緊張,就怕說得不好,你不讓我繼續說……」
我恍然的張了張嘴說:「哦,那你快繼續吧。」
於是,今今繼續嘮叨,故事繼續講述。
二夫人的胎沒有保住,據說是因為年紀幼小的雲姿貪玩驚著了二夫人,二夫人飽受驚嚇後喝了安胎茶,也未能奏效,胎兒急流勇退的離開了母體。當家的自然要將這個罪責推給雲姿,就算當家的不推,二夫人也會推,因為若是怪罪老天爺不開眼,也不好向老天爺問罪,所以只好找一個就近的順手的好折磨的物件下手,況且雲姿還不是當家的親骨肉,自然不必姑息。
出於這種心理,當家的便要去拿問雲姿,但是那邊早已人去樓空,雲姿的娘帶著雲姿第二次出走,真是一回生二回熟,改嫁真是路迢迢。
人說一男娶多妻,那是本事,一女嫁多男,那是婊/子。
這句話套用在雲姿的娘身上,卻也不實用,只能說,雲姿的娘本不想做婊/子,是她嫁的那些男人只喜歡婊/子,她被迫只好也淪為婊/子,婊/子無情,多半都是被逼無情,情商都熬幹了,拿什麼和你談情。
雲姿的娘很快就找到了接手人,這個人可謂是她的終結者。
不帥,不高,不厚道,不有錢,不是好人——曾為乞丐,而後落草為寇。雲姿的娘帶著雲姿上了山,當起了壓寨夫人,為了保全雲姿長大以後不受土匪們覬覦,還特意拉攏了寨主的小兒子,將兩人結成了娃娃親。
年僅十歲的雲姿不肯,對她娘說:「女兒只喜歡頂天立地的大英雄,那個人不可以打家劫舍。」
雲姿的娘笑笑說:「咱們連自己都養活不起,不打家劫舍還劫富濟貧不成?你記著,孩子,劫富濟貧的大英雄,都是錢多的沒處扔的那些人,一分錢逼死英雄漢,你見過有哪個英雄去和人搶燒餅的麼?」
雲姿不語,但心中仍是不服,此後到現在,心裡始終只有「大英雄」。
聽到這裡,我難免稱奇。因為按照雲姿母女的際遇,雲姿早該成長為現實少女一枚,別說夢想,就是對於愛情的期待,也早該在她孃的生活哲學中得到毀滅,怎麼會像如今一樣天真可愛,大眼眨眨,將芳心暗許全寫在了臉上,由此可見,這世界上總有那麼一種人,記吃不記打,好了傷疤忘了疼,摔倒一次再爬起來,再在同樣的地方繼續摔倒,為的還是在同樣的地方再爬起來,真是堅持不懈,令人嘆服。
雲姿的娘沒能活過三十歲,留下十二歲的雲姿,可能她娘實在沒精力再找第四春吧,只好將結局畫在這裡。
雲姿不想在山寨上繼續呆下去,主要是因為小寨主再強大也總歸只管一個山頭,而雲姿的野心是十座山頭也難以裝下的。
雲姿偷偷摸摸的潛下山,在附近的村落裡躲了三個月,終於擺脫掉土匪們的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