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法場(第1/3 頁)
長公主府當差的下人,都被訓練出來了,聽話,不多嘴,執行力強,雷厲風行,速度快得驚人。
謝玄聽了吩咐,也是什麼都沒多問,領了命令就去傳護衛。
公主府三百號府兵頃刻集結在大門口,等待蘇鳳儀下令。
謝玄牽著一匹通體雪白的大宛馬道:
“殿下請上馬。”
還在門口找馬車的蘇鳳儀頓時懵圈了。
她,不會騎馬。
書裡對長公主的設定是,開國太祖從小手把手教的騎射功夫,出行從來是穿騎裝,佩弓箭,只騎馬不愛坐馬車。
所以她不僅應該非常會騎馬,而且還百步穿楊,非常擅於騎射。
可是射箭,穿來的蘇鳳儀就更不會了。
人設,要崩啊。
蘇鳳儀猶豫的這稍許功夫,謝玄已經把韁繩捧遞了過來。
而侍女丹桂更是手腳麻利地幫她把腰刀和弓箭裝備上了,就和之前長公主每次出門時的流程一樣。
這馬是非騎不可了嗎?
蘇鳳儀一時有些騎虎難下,不得不接過韁繩。
沒想到韁繩到手的那刻,突然有一股非常玄妙的力量流轉她全身,不待她細琢磨,已經下意識地翻身上了馬。
動作自然流暢,無人察覺有異。
是原身的肌肉記憶起了作用?亦或是書中的設定在起作用?
最好不要是書設啊!
蘇鳳儀作為這本書裡的反派,可不敢跟主角比書設。
書設裡,什麼最厲害,最無解,任你反派再牛也要甘拜下風?
那自然是主角光環。
如果藩王男主身懷主角光環這樣的大殺器的話,那可是誰碰誰死。
作為反派,跟有主角光環的男主對上,對蘇鳳儀可就太不利了。
為今之計,還是趕快救下沈大將軍,把男主的造反大業扼殺在萌芽裡,不給主角出場的機會才是上策。
都沒法出場的主角算什麼主角,那就是路人甲,路人甲可沒什麼主角光環。
邏輯成立,完美。
想到這裡,蘇鳳儀快馬加鞭,在眾親衛的拱衛中,一行幾百人浩浩蕩蕩往法場奔襲。
長公主跑馬出街,一向張揚跋扈,動靜頗大,京城百姓都習慣了。
一聽長公主府這條街有動靜,行人商販紛紛躲避,唯恐撞上了這羅剎,否則便是撞傷撞殘撞死了,也是自認倒黴。
一路通暢無阻,直到快到刑場時,突然一群百姓驚慌失措地迎面逃來,邊逃邊叫:
“殺人啦!殺人啦!”
刑場中傳來監斬太監的又尖又厲的喝罵聲:
“你還愣著做什麼,等著人犯被劫走麼?快斬了人犯!給我,斬呀!”
幾個蒙面黑衣人跟刑場護衛戰成一團,劊子手在監斬太監的喝罵下舉起了屠刀。
顯而易見,有同行也來劫法場,搶了蘇鳳儀的先。
黑衣人和護衛各有死傷,因為死了人,原本觀刑的百姓邊躲邊跑,你推我攘,尖叫著就朝蘇鳳儀的隊伍滾滾而來。
跟著人群滾過來的,還有酒有菜各種吃的喝的掉了一路,被人群踩得一片狼藉。
這些都是百姓自發帶來,為沈大將軍送行的。
人犯殺頭前,一般行刑官都會允許家人送點吃的喝的,吃了斷頭飯,做個飽死鬼好投胎。
沈家從太祖開始就鎮守宣府,一家三代為國守邊關,在百姓中聲望極高。
公道自在人心,沈家含冤,百姓自傳送吃喝給沈大將軍送行,也是理所當然。
正因如此,雖監斬太監一直在喝罵劊子手讓他動手,劊子手的屠刀卻是舉起又放下,放下又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