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搞錢!(第2/2 頁)
:“東湖鎮的田產,大多是越州府林家的,大母只是幫忙照看而已,自然有佃戶打理,如何要我回去伺候?”
“那些田產裡,真正算咱們家的,也就一二十畝而已,大母如果捨得分我四五畝,我現在就回東湖鎮伺候那些田地去。”
這個時候,一畝永業田的市價在二十貫錢左右,而且還不太好買,四五畝地也就是上百貫錢,已經是東湖鎮林家產業的很大一部分,林昭只不過是一個庶生子,別說是四五畝地,就是四五分地,張氏也沒有打算分給他。
“我是你母親,我安排你做什麼,你就要去做什麼!”
張氏惡狠狠的看向林昭:“你不從母訓,便是不孝!”
林昭這一次直接轉身便走,不再搭理這個潑婦。
“那大母便去官府衙門告狀罷,若衙門讓我與你回東湖鎮,我自然會回去。”
這個時代的小民百姓,甚少有人願意沾染官司,一般事情只要不是特別大,就不會鬧到官府去,況且張氏與林昭的矛盾,在官府看來只是小事情,官府會不會受理都不一定。
張氏自然是不打算去報官的,畢竟一進衙門上下打點的錢就要花銷不少,林昭這個小畜生還不值得她花錢去打官司。
所以,她只能眼睜睜看著林昭走遠。
不過此時,張氏仍然不死心,她看著林昭漸漸遠去的背影,怒罵道:“管不了你個小畜生,還管不了你娘嗎,你儘管跑就是,看你娘會不會有好日子過!”
已經走出十幾步的林昭,停下腳步,又往回走了幾步,走到張氏面前。
“怎麼,願意乖乖與我回去了?”
張氏撇了撇嘴:“諒你也翻不出天去。”
林昭靠近的張氏,但是並沒有放下手中的行李,他抬著頭看向自己面前這個胖胖的潑婦,緩緩吐出一口濁氣。
“今後,我會一直待在越州府裡,無論如何是不可能跟你回東湖鎮了。”
“大母既然提到了我家母親,那有一句醜話,不妨說在前頭。”
林昭握了握拳頭:“我母親生性溫和,從來不得罪人,她要是在東湖鎮受了什麼委屈,大母你們一家人,便會永無寧日。”
“林昭說到做到。”
不知道為何,雖然面對的是一個十來歲的少年人,但是張氏聽到這番話之後,竟然覺得脊背有些發冷,張了張口,一時間竟然沒能說出話來。
而少年人說完這番話之後,則是轉過頭去,邁著步子慢慢走遠。
此時,他如果回到東湖鎮去,恐怕一輩子也就這樣了,所以他必須在城裡尋到一條出路,儘快擺脫現狀才成。
當然了,他當前的能力太過弱小,沒有辦法庇護林二孃,能夠做的,也就是這麼放一句狠話了。
林三郎揹著一身行李,走在越州府的大道上,夕陽的光芒,映照在他的臉上。
少年人看著自己眼前正在垂落的夕陽,自言自語。
“得儘快掙點錢了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