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事實查清(第1/3 頁)
結束通話電話,郭禮就給呂國棟回了電話,把情況一說,呂國棟聽的是直皺眉頭,但是他還是從中聽出了疑點:“呂志軍說,他在回自己包廂途中,突然被人摟住??那當時這個女人是什麼狀態?精神意識是不是清醒?喝多了??又或者被下藥了?無緣無故的為什麼摟他?既然書香門第,一些灰色職業可以排除,那這個事情的起因就很可疑!”
“說是這麼說,可是現在受害人家屬不讓專案組的人見她,很多情況無法確定!我讓他們再問問呂志軍當天的詳細情況,或許有轉機吧!”郭禮轉頭就又給李森打去了電話,說了呂國棟分析的疑點後,又交代道:“那呂志軍當天也喝了不少酒,他的話也並不一定都是準確的,還是要儘量聯絡受害人雙方口供相互印證才能最大程度的還原案件本身!工作一定要做細!”
另一邊呂國棟也是撥通了胡悅茹的電話:“悅茹,你想想門路,看看有沒有可能接觸到這個受害人,這個事裡面有沒有內情不知道,現在可以肯定的是軍哥確實把人家霍霍了!你旗下產業的員工做出這種事情,你當領導的總要有些表示!這種事情該怎麼辦,不用我教給你了吧?盡最大努力補償受害人吧,哪怕真把呂志軍判刑了,也興許能判的輕點!”
隨後的幾天裡,呂國棟一邊處理著自己手頭的事,一邊關注著呂志軍案件的進展情況,終於在第六天的下午,接到了胡悅茹的電話:“小棟,我接觸到李雯漪了!”
“誰?”呂國棟疑惑的問道:“誰是李雯漪?她幹啥的?”
“李雯漪,呂志軍案件的受害人!”胡悅茹解釋了一下,接著說道:“我見到她了,林陽市局專案組今天對她進行了二次詢問,我以呂志軍單位直屬領導的身份旁聽的!那孩子確實精神狀況極差,時不時的恍惚,但是也確認了一件事,她在與呂志軍發生關係之前被下藥了!她本人的記憶只保留到從自己包廂出來找廁所,然後就是呂志軍給了她200塊錢!這中間她一點意識沒有!鑑於她的包廂跟呂志軍包廂的距離和對其他人的詢問來看,已經排除呂志軍下藥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這事純是意外!現在警方正在查誰下的藥!估計很快就有結果了!”
“換句話說呂志軍不是覬覦美色,蓄意犯罪,這個事情是呂志軍不知道對方被下藥的情況下發生的,那就不能定性QJ了吧?”
胡悅茹說道:“這個我還真問了,無論呂志軍知道與否,這都是違背婦女意願之下發生的,罪名還是這個罪名,但是量刑方面會從輕吧!”
“操,那軍哥不是廢了?這個年紀背這麼個罪名,再判幾年,這可難辦了,沒事去特麼什麼歌廳呢!”
又經過了幾天的等待,12月29日,呂國棟終於接到了郭禮的電話:“呂市長,幸不辱命,事情總算是查清了!呂志軍確實有些冤枉,但是他也確實與受害人李雯漪發生了關係!”
“哦?郭書記,不知道方不方便跟我說說實際情況呢?”呂國棟試探著問道:“既然是冤枉,有沒有什麼辦法能爭取一個最好的結果呢?”
“事情是這樣,李雯漪今年大學剛畢業,回家後她的父母一直在託關係給她找工作,一直不太順利,這孩子也就一直在家裡等訊息,平時基本上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事發前幾天,她的高中好友聯絡她,說是高中同學聚會,她抹不開面子就去了,聚會期間就有一個她的高中同學對她大獻殷勤,本來都是同學她本人也就沒在意,可是事發當天,她的同學5人邀請她小範圍聚會,她一看全是女同學也就同意了,幾個女生在飯店只是吃了飯並沒有喝酒,吃完飯後,其中一個提議去唱歌,其他人也沒反對,就一起去了歌廳,也就是呂志軍去的那個歌廳,她們到了歌廳就遇到了那個對李雯漪獻殷勤的男生,他是歌廳的服務生!整個事情裡面最不是東西的就是這個小子,他先是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