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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人苦笑
如果早預知,裡面必放滿了東西,現在……羅蒙暗自懊悔著
隨手拿起一袋烤雞,回到了現實,大口大口吃了起來
這個身體對這種食物,有著非常強烈的反應,口水直流,幾乎是狼吞虎嚥的把一隻烤雞全部吃下,時間只用了十分鐘
羅蒙小心的把骨頭全部丟到空間裡,埋到了地下
神農角的空間,食物放在地裡上不會腐爛,但是如果你埋到地下,它就會迅速分解,這是一種很奇特的現象
想了想,又從空間裡拿出一把砍刀,這可是地球上優秀的砍刀,專門對付野外的情況,非常鋒利,想了想,還把那件防彈衣穿上,這可是去野外時,他弄到的防護服,想必在這個世界也可以防護一些
不多久,羅蒙找到了一條溪流,他頓時眼前一亮。
清澈的水流裹挾些泥沙,水裡有著各色的魚類,羅蒙蹲在河邊,把一隻手探入水裡,他現在迫不及待的想要捉幾條小魚來放到空間裡養著。
這小溪並不深,也許是羅蒙不大會摸魚,過了好一會,也沒能得手。
羅蒙不由有點懊惱
河流附近總是會有獵物出現。又過了一會,羅蒙聽見遠處似乎有動物喝水的聲音,尋聲望去,透過草叢,依稀看見那似乎是一頭大野豬帶著很多小豬。
“真是個大傢伙啊!”羅蒙舔了舔有些乾燥的嘴唇,小心地隱藏好身形。他體格並不十分健壯,不過普通人素質罷了。
而野豬可不是白白胖胖只會待宰的家豬,只遠遠的看著,羅蒙就覺得那頭野豬比自己健壯多了。
更何況羅蒙是直立行走的人類,重心太高,在面對野豬的衝撞時會格外難以抵擋。
羅蒙雖然先於野豬察覺了對方的存在,但就算有著鋒利的砍刀,優先強攻帶來的優勢還不足以引導他得到勝利。
羅蒙抬頭望天,看了下天色,根據太陽的位置判斷,大約是下午一點左右。
“再等一小時,若還不能得手的機會,今天就只能失望而歸了。”羅蒙有些沮喪,但也只能忍受了。
正當羅蒙打算放棄時,突然得一聲尖厲嚎叫打破了平靜。他正在逐漸放鬆的身體猶如貓兒炸毛般猛地一激靈。羅蒙連忙弓起身子,前挪了幾步,將身體用植物掩蓋著,腦袋不動,只是眯起眼睛,眼珠亂轉著張望起來。
竟然是一隻奇異的灰綠色生物突然之間撲了出來,把一把劍直刺到一頭野豬的身上!
羅矇眼睛頓時睜得老大,儘量讓自己看得清楚些。他遠遠得依稀辨認出這種奇怪生物的樣子,那是個奇怪的生物,身體結構遠看像是灰綠色的人類,但卻十分矮瘦,身高也就和野豬不相上下的樣子。身上穿著一件簡陋的皮甲,一隻手上拿著一個釘頭錘,另一隻手則空著。而大野豬背上的短劍顯然也是這隻生物帶著。
羅蒙心裡頓時奇怪極了,很明顯,這是一隻地精。
地精,又念做哥布林,一種骯髒的小偷。羅蒙畢竟曾跟隨某德魯伊學習,並且有著作為穿越者的記憶,眼界不算狹窄。
外面荒原和森林裡,有著好幾個地精洞穴,地精這種生命繁殖起來相當的快速。
“可是……什麼時候起,地精也變得這麼勇敢了。”羅蒙覺得自己額頭在滴汗:“莫非這隻,是地精中的勇士?”
下一秒,豬群轟然四散,而被刺中而暴起的頭豬,不管身上插著的一柄短劍,向著地精奮力撲了上去。
然後……沒有什麼羅蒙期待中的精彩攻防戰。
“地精勇士”拼命著逃著,而後面野豬拼死的追著,不知不覺,就遠去了,跑出百許米,這隻地精終於跑不動,在直接嗷嗷痛叫著被撞翻在地,接著被一路踩了過去,頓時鮮血飛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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