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狀元的待遇(第1/3 頁)
nba的薪資結構是比較複雜的部分,閔聰達還來不及做功課,一本勞資協議(llective bargag agreent簡稱cba)多達400多頁,還都是英文,根本看不過來。
根據99年停擺談判的勞資協議,對新秀球員的合同金額、年限做出了明確規定,首輪新秀的合約年限為4年,包括兩年的全額保障和兩年球隊選項。
合同金額是根據選秀順位來決定的,99年之前新秀合約金額是前7年同樣順位新秀年薪加權平均計算得來。
從99年開始,以98-99賽季的合同金額為基準,每年上調5。
(ps,不是每年遞增百分之五,而是增加98-99賽季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是一個固定值。)
比如98-99賽季狀元秀的標準合同金額,第一年是267萬美元,百分之五約為13萬4千美元。
後面狀元秀的標準合同金額就每年增加13萬4千美元。
累加到2009年,狀元秀合同的標準起始金額已經變成415萬美元了。
起始金額是415萬,之後可以每年遞增10,到最後一年球隊選項,最大可以遞增261。
所以,2009年狀元秀的標準合同金額,是4年1900萬,第一年415萬美元。
不過這個金額是標準金額,實際操作中可以在80-120之間上下浮動,每年遞增的幅度也可以商議,不超過10即可。
絕大部分情況下,球隊都是以標準金額的120和球員簽約,特別是狀元秀。
從1999年新勞資協議施行至今,還沒有哪個球隊不是以標準金額的120和狀元秀簽約。
因為首輪秀,尤其是高位秀都是球隊看中的潛力新秀,要進行重點培養的。
而奧爾謝代表快船給出的這份合同報價,恰恰就是標準金額,也就是100沒有上下浮動。
“斯蒂芬-庫裡的確是狀元秀,但戴爾你知道,這是個意外。他本來應該在第八位被尼克斯選中,那樣的話他只能拿一份4年1000萬的合約,只有我們這份合同的一半。”
“總之,你們還是賺了戴爾,不是嗎?”
奧爾謝的解釋充滿了傲慢,當然他是故意的,合同金額他根本沒有和閔聰達商量。
畢竟,選擇庫裡這件事,閔聰達也沒有和管理層商議,五分鐘就給出了決定,把球隊之前的工作都給否定了。
所以,他要在這件事上為難庫裡,更是為難閔聰達。
戴爾-庫裡搖著頭,非常憤怒,他幾乎要拉著兒子離開會場,因為快船的這份報價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
庫裡的臉上同樣有著怒容,他是一個心氣很高的球員,雖然不認為自己會在第一順位選中,但他知道那不是他實力的問題,而是球隊眼光的問題。
“如果你們不準備用狀元秀的待遇來對待我兒子,那你們就不應該在第一順位選擇我兒子!”
奧爾謝幾乎要脫口而出“我們本來就沒打算選他!”還好一旁羅瑟摁住了他讓他冷靜。
會議室的氛圍一時間劍拔弩張。
一直在一旁冷靜觀察的閔聰達很快意識到了問題所在。
奧爾謝這小子,在合同上做手腳羞辱庫裡是吧?就因為我選了你們不想要的人?
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行為不值得提倡,領導都做了決定了,怎麼能隨便使絆子呢?
閔聰達這時候起身,關上了會議室的門,拍了拍戴爾-庫裡的肩膀讓他坐下。
他用盡自己所有的六級詞彙,對戴爾-庫裡道:
“庫裡先生,這只是一個誤會,我剛到球隊還不瞭解管理層的情況。奧爾謝先生不太認可庫裡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