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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這人身上和揹包收拾利索,跟著來到其他幾人身邊,又背了一把突擊步槍,將所有彈夾全部收拾起來,一人兩把,一大一小的手槍也都沒放過,拿著那把霸氣的狙擊槍比劃了下,扣上了鏡頭蓋。
封郎收拾好那些槍械,來到董金武的身邊,將槍豎在他身旁,深吸了口氣,放下已經幾十斤重的揹包,抄起董金武的揹包,找出斧頭,拎著厚背尖刀就走向了那些馬鹿。
這些,他不會扔下!
一根鹿鞭四五千,大點的五六千;一個鹿心也要一千多塊,兩千塊。加上鹿筋,鹿眼窩,一頭公鹿差不多一萬塊呢。
這是武哥拿命換來的,他怎麼會扔掉!
他安靜的嚇人,背著三桿槍,輪動斧頭快速劈砍,血漿飛濺中直接開膛,割掉鹿鞭,摘出心臟。
拿出心臟後,點燃打火機專用的氣罐,經過改裝的噴頭噴出火苗的一刻,拿著還冒著熱氣的心臟迅速湊近火苗,焦糊味道剛剛飄起,心臟的血管部分驟然收緊的一刻,結束了最後一道工序。
鹿心,值錢的是鹿心血!
要是不會處理會導致裡面的存血流盡,就不值錢了,滿的曬乾後一千大幾兩千塊,碰到心臟不好急用的,三千四千也不是沒有過。
野生的,跟家養的可兩回事,差著勁呢。
雪地裡,橫七豎八的屍體中,封朗獨自無聲的忙碌……
這一刻,他臉上看不到一點悲痛,只是陰沉著,跟要滴出水來一樣,但心裡卻跟刀割一般的疼痛。
第一次殺人,竟然沒有讓他崩潰。除了開始冒出了點不適,這會,他看到那些死人,跟看到馬鹿的屍體沒啥區別。
鹿心好處理,鹿筋抽起來要麻煩點,但也沒有太耽誤,他這活乾的多了,要不是家裡森保盯上了他跟武哥,他們就不至於跑到這來冒險了。
風聲嗚咽依舊,林中熱氣隨風飄蕩,濃濃的血腥味被風吹散,但這裡依舊跟殺豬場一樣,滿地刺目的血紅,血腥氣濃鬱的近乎粘稠。
半小時之後,封朗潔白的衣褲已經沒了白色,後背斑斑紅點,正面全部血紅,原本俊朗的面孔,變得血糊糊一片,看著有些猙獰!
他僅用了二十分鐘不到,六隻馬鹿全部開膛破肚,摘掉了值錢的部件,分類裝進了攜帶的方便袋裡,塞進了武哥的揹包。
封郎此時並不知道,一群同樣一身雪白,抱著同樣制式武器的身影,從七八公里之外,一路狂奔而來,這會距離他連千米都不到了,最多六七百米了!
而另一個方向,同樣有一群全身雪白的身影在林間狂奔,目標,也是他這裡。
雪地狂奔不容易,雖然山半腰的雪只有半米不到,七八公里距離,他們半小時也到不了。
武裝五公里越野就算他們是強者,不論山道林間,平時二十分足夠,但這會腳下鬆軟,半小時能到就不錯了,更何況還不止五公里。
正是這樣,給封朗忘記槍響後會引來麻煩,沒有及時離開,留出了足夠的時間。
封朗拎著滿是凍結血漿的斧子,遊目四望,似乎,在尋找那隻頭鹿。
半響,他吐出一口長長的哈氣,似乎才回過神來,他拎著已經有二十多斤重的揹包,返回武哥身邊,一樣樣的將武哥身上的東西收起,依舊沒有掉淚。
封郎收拾利索,看了眼身上已經血紅的衣褲,扭頭看向地上的屍體,略一猶豫之後摘掉搶,迅速脫掉已經板結的衣褲,挑了身乾淨的,快速扒掉穿上,沒有丁點忌諱那是死人的。
他要安全返回,沒有點偽裝手段很容易被發現,被森警抓住就是麻煩。
看著脫掉外罩、披風,露出的脖子上那個冒著綠色火苗的骷髏頭標誌,薛郎滿腔的恨意,盯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