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5 頁)
延安路上車來車往,人聲鼎沸。陳超知道,如果不能抓到兇手為曉紅報仇,他的心中將再也無法回覆平靜。
他開啟檔案袋,想要開始翻看紅旗袍案的資料。前幾天在度假村他努力說服自己不去捧這些東西。可這次剛剛開啟檔案袋,就看到自己的手機裝在其中。當然,是被關掉的。原來自己居然還是把這東西帶去度假村了,陳超無奈地搖了搖頭。他清楚地記得,自己去度假之前是決定不帶手機的,他實在想不明白這玩意兒是怎麼跑到這個檔案袋裡來的。也許弗洛伊德的遺忘機制理論可以解釋這一切吧。不過陳超明白,此刻可不是琢磨弗洛伊德的時候。
開啟手機,很快收到了許多之前被錯過的簡訊。內容幾乎都是於光明、李書記以及其他同事在急切召喚他歸隊。甚至連於光明的父親——局裡的老資格老於頭都因為他不在而感到不安,發簡訊催他回去。一位年輕警察在偵查連環殺人案的過程中獻出了生命,而兇手卻輕易逃脫了追捕,這是公安局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恥辱。
更有甚者,他們都不能公開調查,只能打掉牙齒和血吞。一旦公眾得知最新一名死者的真實身份原來是臥底警察,這將不僅僅是警方的恥辱,更會在社會上引起嚴重恐慌。
雖然公眾尚未知悉曉紅的身份,但局裡每個人都知道,紙裡是包不住火的。按照於光明一條簡訊上的說法,記者們已經有所懷疑。如今於光明和其他同事更關心的是,這周還將會發生什麼。大家都心知肚明,還有不到兩天時間又是星期五了,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想出辦法並阻止兇手,簡直是天方夜譚。
陳超看了看手錶,已是上午十點。他決定先不去局裡,甚至暫時不打算聯絡於光明。
他發現整個事件中有一處疑點。這次圍繞百樂門發生的事,從報紙上的奇怪廣告到舞廳酒吧間的暗門,似乎兇手在曉紅決定去臥底的那一刻就計劃好了一切。兇手的一切行動都拿捏得極其精準,可謂天衣無縫。陳超越想越覺得當時登在報紙上的那則奇怪的廣告是刻意為之。這一切,極有可能是兇手在掌握了內部情報的前提下設定的反陷阱。
所以說,無論陳超下一步要幹什麼,都要繞開局裡的那些人。既然已經有人說他陳超為了查案和寫論文迷失了自我,那就讓他們去說吧。他要做的,就是讓自己繼續保持在幕後。
“師傅,我突然想起件事,咱們改去百樂門吧。”他對計程車司機說道。
“百樂門?上個禮拜警察剛查了那兒呢。”
計程車司機這大概是出於善意的提醒吧。陳超此刻的打扮,看上去倒真像是一位不願錯過這座城市任何一處景點的遊客。
“對,就是那個百樂門。”他點了點頭。
陳超認為自己比局裡任何人都更應該對曉紅的犧牲負責。如果他沒去度假而是領導破案的話,一定會在曉紅去百樂門之前就阻止她;或者至少他自己也可以與其他警員一起埋伏在舞廳門口。
陳超拿出那份在汽車站買的《東方早報》。報紙上刊登著曉紅躺在墓園裡,四肢張開的照片。她身穿一件紅色旗袍,與墓園裡東倒西歪的墓碑形成鮮明對比。照片下方是這樣兩行字:這身穿紅旗袍的魅影,彷彿潮溼枯枝上的一片花瓣。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計程車終於鑽出滾滾車流,來到了百樂門。
此刻尚早,還未到常客們平時來玩的時間。樓前只有兩三個拍照的人,估計不是遊客就是便衣警察。陳超低著頭走進大樓,坐在前臺的中年男子對他的到來幾乎毫無反應。
陳超明白,局裡的同事們應該已經徹底搜查過這裡,自己也找不到什麼新的線索。但他依然想親眼看一看這裡的一切,彷彿要找尋死者與生者之間的某種聯絡。
走在靠邊的樓梯上,他看到牆上貼著三十年代的電影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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