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韓國好人多?(第1/3 頁)
“請坐!。。。我等你們幾天了!。。。以為出了什麼變故!”
韓勝浩一臉褶子,笑的雖然僵硬,但林東還是能感受到他的熱情。
今天他是來FNc娛樂送錢的,也知道拖到現在對方心裡應該很著急,畢竟下定決心繼續走自己喜歡的樂隊路線,韓勝浩心裡也經歷過一番“掙扎”,最終肯定會孤注一擲,不然心裡那關過不去,所以很急切的想把錢拿到手。
林東的那五十萬美元投資款以及利息,現在用來抵扣了AoA的轉讓費,另外還會借三十萬美元給韓勝浩用於公司週轉。
說實話雙方都覺得佔了便宜,AoA們的練習生涯最長的才兩年多,所以FNc娛樂在她們身上的投入滿打滿算最多三億韓元,而林東的收購價是五十萬美元加上近五年的利息。
但是林東卻覺得這點小錢,跟她們今後能帶來的利益比起來可以忽略不計,當然前提是她們必須紅,關於這點他並不擔心。
前幾天剛找了家律師事務所,簽訂了一年的代理合約,所以今天林東就帶著律師上門,跟韓勝浩把AoA的轉讓合同完成。
“這是我們公司擬定的轉讓合約。。。您先過目!”
也沒廢話,韓勝浩從辦公桌上,拿起兩份合約遞給林東。
而林東接過後,直接交給身邊一同坐著的律師。
“。。。麻煩了!”
“應該的!。。。”
對方很恭敬,那西裝革履的精幹以及一絲不苟的神情,跟林東印象裡死要錢的律師形象很相符。
“這幾天她們都很努力,看得出心裡完全沒有什麼負擔!”
韓勝浩沒話找話,反正也要等林東的律師把合約看完。
“是嗎?。。。我還擔心她們的狀態會受到影響!”
“這說明她們都是好樣的!”
兩人屬於尬聊,但是都很認真的在繼續。
“對了!。。。林先生!”
“。。。什麼?”
“關於徐有慶的合約。。。真的一點興趣也沒有?”
林東只買下“正版”的七人合約,半天使徐有慶他是完全不感興趣。
“我知道她是最符合你們公司風格的人才,所以。。。就不奪人所愛了!”
“。。。沒關係!”
韓勝浩無所謂,能賣則賣,賣不了就留在公司“發黴”,但是如果當添頭送給林東他也捨不得。
。。。。。。
“林先生!。。。按照這份合約所擬定的條款來說,完全沒問題!”
半晌,律師放下手裡的合約書。
“。。。那就好!”
林東跟韓勝浩,很快都在合約書上籤下名字。
當韓勝浩接過林東又遞上的信封時,表情瞬間帶上了一絲複雜。
“她們今後就拜託了!。。。請好好待她們!”
“放心!。。。一定!”
在邊上那位律師的眼裡,將活人當商品買賣的兩人,都可謂把“惺惺作態”演繹到了極致。
。。。。。。
“叮咚!。。。”
申智珉放在椅子上的手機,突然響了一下,顯然是來了資訊。
而此時AoA練習室裡正樂聲大作,申智珉、樸草娥跟權珉阿,都把著電吉他跟貝斯,徐酉奈則彈著電子琴,還有即將“發黴”的徐有慶,揮灑自如的打著架子鼓,申惠晶、金雪炫和金澯美卻像粉絲一樣,在旁和著曲子一起大聲在唱。
這是AoA們樂隊版的出道曲《Elvis》,說實話要是在現場邊演奏邊唱這首歌,給人的感覺相當有“feel”,可一旦變成舞曲,讓她們上臺載歌載舞就顯得非常不適合,特別是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