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當一回老六(第1/2 頁)
邏輯清晰,理由充分! 劉封一通埋怨,說的縣令驚慌失措,趕緊下拜道歉! 劉封嘆了一口氣,擺擺手:“如今事已至此,怨你也沒用!!” 縣令能說啥,只能跟著嘆氣。 劉封站起身,負手踱步接著說道: “昔日劉備三顧茅廬而求得臥龍!我父督戰赤壁,不能親請鳳雛,便用我前來,以示真心!此為秘密出行,否則被東吳知道,我必被截殺在東吳!汝須守口如瓶!” “下官明白,下官明白!” 劉封想了想,憂心忡忡的說道:“然禮資已被盜,請龐統之事,卻須得儘快,若被那東吳搶先便功虧一簣了!所以,所以我才要你須要在兩日之內,幫我奪回寶物!” “啊?這太……” 縣令總算明白了事情的因果緣由。 分析一下,覺得有理有據,邏輯十分清晰。 當是曹丕公子無疑! “公子,要不,我備些金銀,先充做禮資?” 劉封搖搖頭:“哼,光有金銀好做什麼?龐士元乃世外高人,尋常之物他會看得上眼?” “公子說的是!”縣令想了想,咬咬牙:“這樣,我有一個三足趙鼎!乃高價從曹公處購得,可抵禮資。” “哦?拿給我看!” “哦!”縣令趕忙退下,不一會,捧來一個造型古樸的戰國三足鼎來了! 精緻華麗,上刻祥瑞鳥獸圖案。 一看就不是尋常之物。 放到中小型的現代博物館,能做鎮館之寶的那種。 哪來的? 如果這縣令所言不虛,那應該是曹操差摸金校尉盜墓所得。 賣給各地富豪顯貴作為起兵之資。 被這縣令淘到一個! 看來他想用這個鼎,抵掉自己轄區匪患的責任。 那麼劉封同學要就坡下驢,直接拿著趙鼎過江嗎? 沒有! 他一臉嫌棄的搖搖頭:“此乃墓中之物,怎是從我父處購得,汝勿要胡說!再說了,龐士元乃高潔之士,豈可以此為禮資?荒唐!” 縣令有些尷尬! 但又覺得在情在理。 你看,公子一眼看出這是墓中之物,卻不承認是曹操的東西。 當然不能承認啊! 承認了不就相當於承認曹操是盜墓賊了? “公子,還有還有!” 不一會,他又拿出個銅鏡! “相傳此鏡乃漢高祖嬪妃戚氏所用,亦被我高價購得,特獻於公子做禮資。” 劉封看了看,此鏡做工極其精美,鏡面非常光滑,照人清晰可見,雖然“解析度”和現代鏡子沒法比,在這年頭也是無比稀罕之物! 他竟將銅鏡擲於桌上,怒道:“我聞龐士元相貌不佳,送他面鏡子,當羞辱否?” 縣令大為驚慌:“下官失策,下官失策,還有最後一件!” 說完,他又取來一把寶劍,雙手擎上:“此劍乃靈帝差人所鑄,名曰中興劍,一共造了四把,銘文皆同!這便是其中之一!我亦花高價購得,請公子過目!” “哦?” 劉封接過來,沉甸甸頗為厚重。 這劍劍鞘裝飾很是華麗,然而卻一點不俗氣。 拔出來,“倉啷”一聲,寒光頓顯。 竟是一柄八面漢劍,劍身細長,為“百鍊鋼”打造,八面如鏡,長三尺三寸劍身刻小篆“中興”二字! 這算是當時最高的冶金水平了。 沒個三五年,鑄成不了一把,是比較稀有的寶劍。 劉封砸吧砸吧嘴:“此劍雖好,但與我父親的倚天劍、青釭劍相比,還差些火候。” 縣令面露難色:“下官實無他物了。” 劉封也知道,一個縣令辛辛苦苦的收刮民脂民膏,能拿出這些東西也的確不易。 便點點頭:“也罷,也罷!就用它吧!其餘兩物,你且拿回吧!” 縣令陪笑:“不必不必,其餘兩物,算孝敬公子和夫人的!” 劉封神色一凜:“哼,汝當我是什麼人?看得上你這些東西?” “下官不敢!”縣令陪笑:“只是剿匪之事,能否寬限些時日!” 劉封想了想:“既有禮資,明日我便入吳!汝須在我歸來之前剿滅匪患便可!但有件事你給我聽好了,金銀寶物能否奪回尚且次要,但那幾個匪首千萬要給我留著,待本公子歸來,要親自挖其心肝,食其肉寢其皮!” 縣令心下大喜,當即一抱拳:“下官明白!” 劉封點點頭:“黃縣可有入吳之道?” 縣令回答道:“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