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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律有毛用,一個陌生人一個星期前跟你說的話,你能記得?】
【感謝熬夜,感謝失眠,感謝黑眼圈救我狗命。】
……
等季朗寫到第三個受害者的時候。
【我發現一個問題,就運算元禾大大寫的故事是真的,就算我們找到這個人了,現實中是不是也不能定罪?】
【窩草,我也想說,這人做的滴水不露,一點證據都沒有啊。】
【這本書能做證據嗎?我列印了送去警局?】
【那按你這麼說,我還看過這本書呢,我能做證人嗎?】
【有證據的,最開頭,挖肝魔挖了半塊肝給那個惡魔做藥,那個藥就是證據啊。】
【對,藥裡面一定有受害者的dna。】
【樓上的,這個惡魔不是子禾大大虛擬出來的嗎?怎麼可能真的有?】
【子禾大大為了過審,幾乎在每本書裡都會虛擬出來一個惡魔,但其實這個惡魔就是罪犯本身。所以這個藥,肯定存在。】
【有道理,趕緊通知警察篩選犯人,找證據啊。】
【諸位是不是太激動了,這只是子禾大大依照自己的理解分析出來的,不一定就是真的。各位別真去報警啊,小心給大大招惹是非。】
……
北繁看著群裡的聊天記錄,猶豫著說道:「我想去問問老闆。」
「別去。」單俊毅阻攔道,「老闆閉關碼字呢,這時候去你想死嗎?」
「看看第四個受害者,那人不是你鄰居嗎?如果細節對的上,你再……」易觀道。
「第四個受害者小北在公司說過,老闆肯定清楚,細節對的上是應該的。」單俊毅打斷易觀,「再說,剛才群裡那哥們說的對,就算咱們老闆推理的都對,你怎麼讓警察相信?還真去對面報警啊。」
「俊毅說的對,而且你忘了,咱們老闆的書,只有作案過程是準確的。其他的,比如他在文中給罪犯設立的職業,身份,以及動機並不是準確的。你去報案,警察怎麼抓人,抓誰?」東永元問道。
當年季朗寫《犯罪筆記》的時候,因為寫的和案件原形太過相似,以至於被霍明知盯上。之後季朗為了隱藏自己夢魘的能力,也為了更好的解釋自己的,他只會在中保留罪犯作案的過程,其餘的如名字,年齡,職業,動機,可以直接和現實掛鉤的東西,他都會換掉。
這樣一來,如果有人再來質問他是如何知道這些細節的,他可以說是自己收集資料,推理還原出來的作案過程。而就算對方不信,拿他也沒辦法。
「我倒真希望老闆寫的這些是真的,挖肝魔是兩年前歸國的醫生,這樣一篩查,嫌疑人就鎖定了。」北繁道。
「你們怎麼了?」巫渺渺之前一直在和靈體娃娃共感,一直到中午肚子餓了才想著來問問其他人吃什麼,結果卻發現幾人氣氛有些不對。
「我們在討論老闆的新文。」易觀道。
「新文?相公開新書了?」巫渺渺一愣,下意識的拿出手機來檢視,發現季朗真的開文了,而且已經寫了四萬多字。
「居然已經這麼多字了,先留言再看。」巫渺渺快速的留下一條「恭喜相公開新文」評論後,才返回來看具體內容。
很快,她也發現了問題:「挖肝魔。」
幾乎是瞬間,巫渺渺就想到了昨晚季朗忽然不穩定的氣息,她記得當時季朗說過,他氣息不穩,是因為入夢了。
難道是入的挖肝魔的夢境?
相公怎麼會忽然寫挖肝魔的故事,他不是不讓我管,怎麼自己反而把挖肝魔的事情寫成了?
「快,老闆又更新了,第四個受害者。」單俊毅提醒道。
四人便不再理會巫渺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