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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下來,越寧就徹底解放了出來,跟李援朝打了聲招呼,去鎮上的書店蹓躂了一圈。村裡別說書店了,連賣報紙的小攤都沒有,吳支書等人看的報紙,還是郵遞員特意送過來的。鎮上好歹有一家書店,店面雖少,書也不多,總歸能解解饞。
一出門就要接觸到人,麻煩,也就隨之而來了。
出門的時候,李援朝給他塞了兩張&ldo;煉鋼工人&rdo;的五元鈔票。孫家開個小賣部,多少賺點錢,孫強手頭常有些小零嘴、鋼蹦毛票之類的,鎮上小壞孩兒時不時仗著年紀大,拳頭硬&ldo;借點花花&rdo;。孫強被關在家裡背書,並沒有反抗,也有一部分這樣的原因‐‐不出門就不會被&ldo;借錢&rdo;了。
十分之巧,這一幫不良少年的老大今年初三畢業,被家裡扔出去到外面打工去了,眼下正在建設祖國的工地上搬磚頭。剩下的也算是群龍無首,自命新君的小混混為了&ldo;立威&rdo;、&ldo;收買手下&rdo;,怎麼也得做一單。柿子挑軟的捏,斯文秀氣的外地人越寧,就被盯上。
然後就被這軟柿子拍了個人仰馬翻。
作者有話要說:
7、逃離(七)
一看對面倆小子歪歪斜斜的走路方式,越寧就知道有問題。
比起這些只知道跟小學生&ldo;借錢花&rdo;的貨,越寧才是真在社會上混過的。他吊著傷臂的時候就睡過橋洞、躲過混混、翻過垃圾筒,跟劃地盤的乞丐們&ldo;溝通&rdo;過、拍翻過無事生非見著殘疾人就想欺負的手賤貨,偶爾還跟野狗幹架,兇狠警覺是刻到骨頭裡的東西‐‐都是被環境給逼出來的。
這一回一看,他就樂了,這哪裡出來的倆逗比啊?一歪頭,後面還有一個。好麼,學會前後包抄了。
打頭那小子也不過十三、四,一頭非主流的髮型染了個黃毛,跟著港片學得一副不倫不類的大哥樣兒,叼根牙籤:&ldo;小子,新來的?有錢不?借點花花!&rdo;
借你啊!越寧根本就沒拿李援朝的那兩張錢。基本上算是過目不忘,除了工具書和十分感興趣的、覺得有必須反覆閱讀的,其他的書他翻過一遍之後就完全不用買。這點錢對他未來的生活來說,攢起來也沒用,還顯得小氣。不如大方一點,啥都不拿。
話又說回來了,就算有,越寧也不打算給。給一次就會有下一次,沒完沒了。小混混怎麼可能講道義?越寧很誠實、很客氣地說:&ldo;我沒錢,有也不借給你。&rdo;
小混混臉本來就歪著,這回倒氣得正了,很有氣概地一揮手,道:&ldo;小子膽兒夠肥啊!給他點顏色看看!&rdo;
看著兩位小弟往上擼袖子,越寧就呵呵了,原來是一群雛兒。
許多沒真正幹過架的人會以為,打架麼,打臉多慡,啪啪的。事實上,這是一種相當傻逼的想法。巴掌通常用於勝券在握,想給失敗者以羞辱的時候。真正開打的時候,人的腿,力量比胳膊要強得多。再說了,腿長啊!你巴掌掄圓了還沒呼到別人臉上,人家腿一蹬,就給你一窩心腳,瞬間倒地不起。除非握有犀利一點的武器‐‐比如刀斧棍棒,或者真練過功夫有點招式,否則,手不如腿。即使用上肢,肘擊的力量也比手強。
現在,小孩兒打架,沒用武器,當然是直接上腿。
擒賊先擒王,越寧沖小黃毛沖了過去。小弟什麼的先不管,揍翻你大哥再說。對上十七、八歲已有成年身形的人不好辦,對上這幾個還是不用怕的。越寧天生腰細腿長,現在年紀不大,一雙腿卻已經不短了。略一發力,一個窩心腳上去,先踹翻了小黃毛,回頭惡狠狠地瞪著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