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4/4 頁)
功〃漢留〃的足跡。可是二哥追蹤的結果,卻很洩氣,他寫信告訴譚嗣同,臺灣已經不是鄭成功時代的臺灣了,臺灣變了,變得只見流氓不見大俠了,要找大俠,還得從大陸去找。於是,譚嗣同決定在中原的下層階級裡去找同志,就這樣的,他認識了王五。
王五是北京人,他本姓白,八歲時就成了孤兒.他和弟弟沿街討飯,討到了北京順興鏢局,鏢局的王掌櫃看他長得相貌不凡,就收留了他,認為養子,改姓王。十一年後,王掌櫃死了,他就繼承了鏢局。由於他行俠仗義、為人直爽、武功又高,就被人叫做〃大刀王五〃,他的本名,是王正誼。
鏢局是一門奇怪的行業。幹這行的人,被達官貴人大商巨賈請來做保鏢,保護人身或押運貨物上路,直到目的地為止。這種業務,叫做〃走鏢〃。幹〃走鏢〃,或走〃水路鏢〃、或走〃陸路鏢〃,都要冒不少風險,風險就是路上的強盜,一般叫做賊。
開鏢局的不能見賊就打,那樣代價太高,打不勝打。相反的,不但不是打,而是和談。遇到有賊攔路,鏢局的頭兒總是近上前去,一臉堆笑,抱拳拱手,向賊行禮,招呼說:〃當家的辛苦!〃那做賊的,也得識相,能放一馬就得放。也會回答:〃掌櫃的辛苦!〃接著賊會問鏢局的名字:〃哪家的?〃保鏢的就會報上字號。於是,就開始用〃春點〃談,〃春點〃,就是黑話。
〃春點〃的範圍包括江湖上的師承與幫派,如扯上遠祖或同門關係,大家都一師所傳,就好說了。給賊面子,承認賊給方便,是賞飯給鏢局。然後就有這樣的對話:
〃穿的誰家的衣?〃賊問。
〃穿的朋友的衣。〃保鏢答。
〃吃的誰家的飯?〃賊問。
〃吃的朋友的飯。〃保鏢答。這是真話,因為保鏢的,正是吃的是賊的飯……沒有賊這一行,誰還要找保鏢呢?賊正是衣食父母啊!
一陣〃春點〃拉下來,賊把路讓開,表示放行了。臨走保鏢還得客氣一番。說:
〃當家的,多謝'借路'。你有什麼帶的,我去那邊,幾天就回來。〃
〃沒有帶的。〃賊也客氣。〃掌櫃的,你辛苦了。〃
賊不託帶東西,但賊會進城來玩。玩的時候,也會找上鏢局,鏢局一定會保護他們,不讓官方捉到。要是給捉到,招牌就砸了。以後上路,江湖絕不好走了。
大刀王五的鏢局,雖然是北京城裡八個鏢局中的一個,但是,由於王五的名氣大,所以,在〃走鏢〃時候,只要一亮出王五的堂號,四方綠林,無不買賬。正因為王五跟賊的關係好,所以,有些麻煩,也就惹到頭上。有一次,一連發生了幾十件劫案,被搶劫的,又多是貪官汙吏,引起刑部的震驚,下令叫濮文暹太守去抓。濮太守派了官兵幾百人去宣武門外王五家抓人,可是王五以二十人拒捕,官兵不敢強進宅內,相持到晚上,官兵暫退,王五也穿著兵士制服,混在其戶脫走。第二天,王五忽然到濮大守那兒自首。濮太守奇怪:
〃抓你你拒捕,不抓你你自首,怎麼回事?〃
王五說:〃你來硬的,我就硬幹;你既撤兵,我就投案。〃
濮太守說:〃我知道你早已洗手不幹強盜的事,但你總要幫我破破案,幾十個案一齊來,豈不給做官的好看!〃
王五說:〃大人的忙我一定幫,問題是你大人要贓還是要人?要贓,我可幫忙追回;要人,只好拿我去頂罪。〃
濮大守決定但求追贓而已。就這樣的,問題解決了。
後來,王五感於濮太守是清官是好官,沒有栽誣他是匪類,在濮太守下臺去河南的時候,還派人送了他一程。
王五外號〃京師大俠〃,這是人們讚美他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