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落戶(第2/2 頁)
鄉政府邊上的一棟破舊房子裡,加上所長只有六個人。
管理戶籍的民警在,但所長不在,沒有印章,手續辦不了。
楊林好歹才問出原來所長是去縣裡開會去了,下午才會回來,具體幾點回來不清楚。
楊林沒有辦法,只好約好下午再來,無功而返。
下午楊林兩點多就到了派出所,一直等到快四點了,所長才回來。
可是戶籍民警又出去接警去了,本來是不用他去的,但聽說是個打架鬥毆的警情,所里人手不足,只能把他拉去增援了。
楊林只好繼續等著。
他出去外面街上買了一包中華煙,然後回到所裡找到所長塞給他。
所長名叫吳天寶,也是本縣人,年齡不大,從面相看,應該不會超過30歲。
所長收了楊林的煙後,對他客氣了不少,不再像剛才那樣愛搭不理了,還對他被軍校退學的事情表示了惋惜,安慰他不要灰心,復讀一年,明年再考一次,沒什麼大不了的。
又等了半小時左右,出警的幾個民警回來了,帶了好幾個打架的物件回來。
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身上都有明顯的傷痕,看來打的還挺狠呀!
從民警們的聊天中,楊林得知,原來兩家人是堂兄弟關係,因為宅基地的問題積怨已久,這次徹底爆發出來了。
兄弟之間、鄰居之間因為宅基地而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現象在農村並不少見。
楊林家裡與大伯家就因為宅基地的問題搞的不愉快,不過楊林的父親生性不喜歡爭搶,由著大伯家多佔了不少地方。
楊林的母親就因為這事經常與父親爭吵,罵他沒用。
在楊林看來,大伯愛佔小便宜,固然不對,但畢竟是大伯,是一家人,沒有必要把關係搞的太僵,這點他是認可父親的。
由於人少,戶籍民警又被拉去給物件錄口供,根本沒有時間搭理楊林。最後還是在所長的指示下,才抽空給楊林先辦好落戶手續以及身份證申領,然後讓他去旁邊的照相館照相,等到年後大概過了元宵,就能拿到身份證了。
楊林原本還擔心,這個地方太偏僻,估計要幾個月才能拿到身份證,那樣的話麻煩就大了。
沒有身份證,他什麼都幹不了,但又不能一直在家裡等著身份證到手。
現在過了元宵就能拿到身份證,對楊林來說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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