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背影》(第1/2 頁)
“人情就算了,這是1300塊錢,你拿好。這可是我今年全部的壓歲錢,回去還得找個藉口騙過我爸媽,不然要是被他們知道我把錢借給了你,非得把我腿打斷不可。”柳丹遞給楊林一疊鈔票,笑著說道。
她總是這麼愛笑。
楊林沒有接她的話,接過錢當著她的面清點了一遍,1300元,一分不少。
隨後兩人又聊了會各自過年期間的生活,柳丹的生活多姿多彩,楊林則過的平淡如水。
柳丹告訴楊林,高中同學初四的時候在縣城裡搞了一次聚會,到場的同學有二十多個將近三十個,超過一半了,問楊林怎麼沒有來。
楊林說沒有人通知他,他不知道有這麼一個聚會。
沒人通知他這個是事實,因為沒有人能夠通知的到他,但“不知道”就說不過去了,因為前世的時候,也是在初四那天舉行了聚會的,不過他也沒有參加,他是後來聽別人說的。
楊林不想參加這樣一個沒什麼營養的聚會,這個時候的高中同學聚會雖然還沒有充滿後世網路上流行的“炫富”、“裝逼”、“攀比”、“拉幫結派”等負面元素,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楊林不想捲進這樣的江湖裡,乾脆就不參加了。再說他來一趟縣城確實非常的不容易,不但費時間,還費錢,光是路費一個來回就要三四十塊。
大部分時間都是柳丹在講話,聽著柳丹敘述的聲音,楊林有一種回到以前談戀愛時的錯覺。以前也是這樣,楊林的話很少,總是默默地聽著柳丹講述,講她小時候,講她的父母家人,講她對未來美好的嚮往……
也許是覺得無趣,也許是意識到了此時兩人並不是戀人關係,柳丹講了一陣之後就默默地停了下來。
其實以楊林現在的見識以及手段,想要陪她聊下去甚至撩撥一下她的心絃可以說是輕而易舉,但楊林不想這樣做,柳丹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心,他不想再去擾亂了,因為他給不了柳丹想要的幸福,又何必讓她重新陷入痛苦中呢?
兩人沉默了一會之後,柳丹首先提出要回家,楊林送她下山,在山下目送她離去後,楊林返身往胡文叔叔家裡走去。
此時才剛剛兩點,他得去看著父親,不然今天很大機率又要喝醉,等下回都回不去。
果然,楊林趕到的時候,父親已經喝的有點多了,說話都不怎麼利索了。
在楊林的干預下,酒局結束,楊林帶著父親告別胡文叔叔等人。
出門後走到外面大路上,楊林叫了一輛“黃包車”,花了四塊錢坐到汽車站。
平時這麼一點距離,都是兩塊錢的,春節期間,幾乎所有的交通費用都會翻倍上漲,這已經成為了一個慣例,就算有人覺得不合理也改變不了這一現狀,差不多要等過完元宵,才會跌回平時的價錢。
等到楊林父子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此後的日子裡,楊林哪裡也沒有去,只是每天都跑步去鄉里派出所轉一圈,和所裡的幾個民警打個招呼,一來是問問他的身份證辦好了沒有,二來是在他們面前混個臉熟,以後有什麼事的話也好找人幫忙。
一來二去,派出所裡的六個人楊林都混熟了,大家都是年輕人,而且前世楊林在上海做過十幾年的警察,更是有不少共同語言。
可惜身份證一直沒有拿到。
這也怪不了他們,畢竟這個派出所處於社會治理的最末端,辦證材料需要先遞交到縣公安局,然後再交到上饒市公安局,然後再送到南昌省局,證件辦下來之後也是透過同樣的渠道下發,平時整個過程下來一兩個月都是正常的。
所長吳天寶告訴楊林,由於過年期間首次申領身份證以及換證的人非常多,公安局為了便民,特意加快了程序,平時半個月遞交一次材料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