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吃個肉這麼難!(第1/2 頁)
本來丁魚想說大人來了還能親自動手打他們不成...後反應過來很真有可能,這又不是後世的法制社會。打人打小孩犯罪,這會兒認識人家打架,就是不認識的打一架誰的武力高,拳頭硬誰有道理。
而丁魚,目前的武力值還不足支援她稱霸整個後山大隊。一時頓住,二妮卻開口道,“這個有什麼難的,他們來搶吃的,咱們把吃的都藏起來不就行了,時間長了他們搶不到就不來了。”
丁魚和小舅同時轉頭看向這個大聰明。
撓撓頭,丁魚艱難說,“那目前還真只能這樣呢!”
小舅贊同點頭,“這個辦法好,不用跟他們起爭執。就是咱們得想好了吃的藏哪。”
“這個我來想辦法。”丁魚說完加快吃完竹碗的魚米粥。
吃完小舅用燙傷換下來的一頓魚湯,然後空出的砂鍋裡煮上丁魚在林子裡好不容易撿到的幾個鳥蛋製作的蛋羹給還不能吃飯食的小老三做伙食,一邊絞盡腦汁想辦法以後怎麼做吃食才能不被人察覺。
她以為自己搬到這邊跟村裡房子隔開那麼大距離就能放開了大吃大喝。結果現實教會她做人不要太想當然,才做了一頓肉,就被聞著肉味的找上了門,這以後可怎麼實現餐餐肉的願望?
用她上一世還活著時候的一句話,理想很豐滿,現實太骨感!
也是這個時候的人太渴望肉了,誰家要是做肉,那鼻子都老長了,即使把鍋邊包上都能被聞到,然後圍過來一群饞肉的。她選的這地方還是好的,起碼之前在屋子裡在砂鍋裡燉肉粥就沒被人聞到。也是昨天晚上烤羊肉太放肆了,讓肉味傳出去了。
眺望遠方,看著已經只能看到影的群山,突然一拍腦袋。
她真是被自己給框住了,之前沒搬出來前不是還在山裡烤了肉帶回家吃嗎,以後也這麼辦不就行了!
將這想法跟另外兩個人一說,小舅和二妮全都贊同猛點頭。
“這樣更好,在外面做了拿回來不光聞不到咱家裡的味兒,也不擔心正做飯呢家裡突然來人遇個正著。
一年到頭嘗不到個肉腥味,誰家要是做了帶肉的飯菜能香半個村子,咱們在這高地,又沒個廚房,味兒更容易散出去。”
二妮是覺得還是在外面做省事,免得再發生今天這樣的事。
“可是還有問題。天兒好你姐還能在外面做,可等到冬天了在外面怎麼做?不說下雪冷,就是燒火的柴火都是個問題。”
小舅到底年長几歲想的就比較長遠些。
“找個山洞。可以遮風擋雨,還能存下些乾柴。”丁魚提出解決。
“那找的地方不能太近,前面這些山上哪處一點火村裡都能看見冒煙,得往後面幾座山去。可,後面就又遠了,雨雪天氣趕路又是個問題。”
丁魚也知道不是長久之計,可目前也沒有好的辦法解決,只能先暫時這樣。
之後兩天丁魚用一天又進山拉了很多幹木棒回來,一天摔泥胚打算給屋裡搭個炕出來。
小舅下了工就在一旁幫忙,二妮一邊看孩子,一邊把她之前從山裡揹回來的柿子用麻繩串起來綁丁魚搭出來的架子上晾上。
四個人都在為他們這個小家努力。當然,最小的小老三她每天努力睡覺,不添亂也是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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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魚揹著挑揀下來最好的柿子,還有空間裡的羊肉一大早天還沒亮就往縣裡趕。
後山大隊離得公社遠,山路十八彎,走一趟差不多兩小時,大人走得快抄小路也需要一個半小時,去縣裡的路當然就更遠。來回光花在路上就要四小時,這還是走的快的。而這年代出行大多靠兩條腿腿著走,捨得花錢做公交車的很少。而腳踏車,一個村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