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堅決要離婚的易大媽 求鮮花月票(第1/2 頁)
“我想好了,不和易忠海過了,不過我這麼些年受到的傷害易忠海得賠!”
看到楊秀娥神色堅決,婦聯主任知道就是調解,倆人也沒辦法再過下去了。
婦聯主任說道:
“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結婚後家裡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要是離婚,夫妻二人共同平分財產,你們雙方沒有異議吧?”
易忠海一聽,急了:
“憑什麼?楊秀娥從和我結婚就沒過班,她一分錢都沒有賺過。”
“家裡所有的錢都是我賺的。”
婦聯主任說:
“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不管是誰賺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怎麼?你易忠海難道比國家法律還大?”
易忠海聞言,趕緊搖搖頭,他雖然還想反駁,但是卻不敢和國家法律硬碰硬,說:
“不敢,我沒有這個意思。”
婦聯主任看著王主任和公安李隊長說道:
“楊秀娥的身體,不管易忠海是好心還是有意,已經對她造成了傷害,治療的錢是不是得由易忠海來出?”
“他們倆五一年結婚到現在六一年,一共十年,按照每個月十塊錢,這十年一共是1200塊錢,沒有問題吧?”
王主任和李隊長都點點頭,說道:
“沒有問題。”
婦聯主任又說道:
“楊秀娥這麼些年揹負不能生孩子的名聲,對她的名譽和精神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是不是也得給一部分補償啊?”
王主任點點頭:
“得給,這個應該補償多少啊?”
婦聯主任說道:
“按照一年兩百塊,十年賠償兩千塊錢吧。”
“楊秀娥同志,你們家現在一共有多少存款?”
一大媽說道:
“現金有五百八十塊錢,存摺有六千八百七十五塊錢!”
婦聯主任點點頭,說道:
“那就是一共有七千四百五十五塊錢,對麼?”
易大媽點點頭。
婦聯主任說道:
“那麼一半就是三千七百二十七塊五,加三千二百塊錢,一共需要分給楊秀娥六千九百二十七塊錢。”
“王主任,易忠海家現在住的這兩間房子值多少錢?”
王主任對街道辦的每家每戶的情況心裡頭門清,說道:
“易忠海家的房子產權早就買到手了,現在屬於私產,兩間房差不多價值八百塊。”
婦聯主任說:
“那一半就是四百塊。”
“加剛才的,一共是七千三百二十七塊錢。”
“加房子裡的這些東西,摺合成現金,湊個整,七千五百塊吧!”
“易忠海,你覺得怎麼樣?”
聽了婦聯主任的話,大院的鄰居們十分的震驚。
大家沒有想到,一大媽離個婚還發財了。
易忠海一聽氣炸了,合著他辛辛苦苦這麼多年,存摺全部清空不說,還道歉楊秀娥八百多塊。
除了給他留兩間房子,什麼也都沒剩下了。
易忠海當場不幹了……
“我不同意,憑什麼?我是做錯了,但是也不能對我這麼過分吧?”
“錢都是我辛苦賺來的,憑什麼都成了她的了我還要倒欠她的?”
“這麼多年,楊秀娥她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全靠我養著她。”
“憑什麼還要分給她這麼多錢?”
公安李隊長說道:
“既然你不同意,那麼就立案,你做的這些事情,已經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