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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博接過身份證,由衷地說:“很不錯,回頭我也給我爸買一身。”
“還有你丈人,孝敬要全孝敬到,一人一身。”
“明白。”
在江城的朋友電話預定過,找到航空公司服務檯,遞上身份證,交錢拿機票,叫上老盧一起過安檢,一個小疏忽鬧出一大麻煩。
“韓博同志,不好意思,證件沒問題,關鍵你沒帶介紹信,沒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介紹信或去異地執行任務的證明,槍支不能帶上飛機。”
這孩子,當公安當傻了,去相親帶什麼槍!
飛機馬上起飛,老盧氣得咬牙切齒。這裡不是思崗,更不是良莊,他只能忍著不敢亂髮飆。
來得太匆忙,忘了把槍留在分局。
槍支不是其它東西,不能給點錢讓行李寄存處代為保管,韓博悔之不及,想來想去只能給吳憂打電話,看看他有沒有辦法。
來不及解釋,這種事也實在不好意思解釋太清楚。
吳憂很直接地認為他是在執行與02。28案有關的任務,一口答應道:“韓所,別急,你在安檢口稍等,我跟機場分局聯絡,請他們證明一下,特事特辦,上飛機應該沒問題。”
“吳科長,這麼晚請你幫忙,不好意思。”
“你我不用這麼客氣,先掛了,辦正事要緊。”
廣播裡不斷喊兩個人的名字,通知二人趕快去登機口,老盧正準備先進去,機場派出所的同志到了。(未完待續。。)
第二百三十六章 第二百三十六章 善意的欺騙也是欺騙
按照相關規定,公安民警未經特別許可不得攜帶槍支乘坐飛機,執行公務需攜槍乘機的要準備相關證件,要在安檢前主動到機場公安部門申報。許多民警一輩子坐不上一次飛機,誰會注意這方面規定。
手續不全,忘記申報,被安檢攔下來,這種事不是頭一次遇到。
省廳大案要案處吳科長親自打電話證實身份,證實他正在偵辦一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案件,屬於特殊情況。機場派出所同志很想幫忙,原打算現場補辦申報,提醒他槍彈分開攜帶登機。
結果一看機票,機場派出所副所長搖搖頭:“韓博同志,去bj啊,去其它地方可以通融,去bj不行。不光民航有規定,槍支使用規定上一樣有,沒省級人民政府出具證明,不能攜帶槍支彈藥進入bj市區。”
聽老盧的準沒好事,被他掌握“主動權”,風風火火出發,忘把槍留在分局,果然鬧出大笑話。
韓博抬頭看看液晶顯示器上的時間,苦笑道:“許所,其實配不配槍無所謂,主要是我大意了。一時沒想起來,稀里煳塗把槍帶到機場。”
“不帶沒關係?”
“沒關係。”
只剩五分鐘,許副所長不想耽誤他登機,拿起彈匣,一顆一顆麻利的擠出子彈,點了一下,掏出鋼筆飛快寫下一張“收條”,抬頭笑道:“我幫你保管,辦完事再來取,放不放心?”
槍存在機場派出所有什麼不放心的,韓博欣喜若狂,接過紙條放好,緊握著他手道:“許所,太感謝了,放心,您幫我保管,比我自己帶著都放心。”
“登機吧,快來不及了。”
“謝謝。”
“大恩”不言謝,現在一樣不是謝的時候,二人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趕到登機口,就差那麼一點點,要什麼再晚一分鐘飛機沒走也不帶了。
找到位置,坐下來,在空姐提醒下繫好安全帶,韓博終於松下口氣。
老盧跑氣喘吁吁,擦了一把汗,心有餘悸地埋怨道:“小韓,看你平時做事挺穩重的,怎麼會把槍往飛機上帶?我們去提親,不是去搶親,帶槍幹什麼?”
深夜的航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