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首戰開庭(二)(第2/2 頁)
法院裁定由3名法官和6名陪審員,或是1名法官和3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共同對案件進行審理並裁判。
法官是司法界的人,陪審員則是從日本普通國民中抽籤挑選,一般由非司法界以及和本案不相關的人員進行擔任,在裁判中法官需要聽取這些陪審員的意見。
訴訟模式則是參考西方的當事人主義,也就是上面這些人只是裁定是否有罪的,但是具體訴訟過程要看底下雙方的辯論,誰的證據多誰站法理就是誰贏。
在法官宣佈開庭後,首先由檢察官朗誦起訴書。
“被告坂口正義於4月30日晚,邀請被害者前原剛前往自家宅院,於當晚9點,用電話聯絡前原剛上二樓,透過電話遠端給二樓的狗下達指令,讓狗攻擊被害者致其死亡,此行為觸犯了日本刑法第199條,係為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本院對此進行公訴,請庭上依法判處。”
龍鬚正南捧著起訴狀,流暢地讀完。
九條玲子在一旁點了點頭,雖然這個副檢跟在她身邊沒多久,倒是已經幹得有模有樣了。
“那麼,被告承認這項罪狀嗎?”
聽完起訴書,法官向被告席問道。
“我……”
“抗議!”
坂口正義才剛說了一個字,馬上就被古美門的聲音打斷。
古美門用眼神給他使了個眼色,示意他什麼都別說,一切都讓他這個辯護律師來發揮。
“被告的辯護律師,請發言。”
“我對本項公訴持反對意見,我的當事人是絕對無罪的!”
古美門一拍桌子,站起身來,一副聲嘶力竭的模樣。
“這是一場冤案!警視廳和檢察廳的人辦案無能,沒有確鑿的證據,就誣陷我的當事人!”
在場的所有人,裁判席,原告席,以及後方的旁聽席皆是一片譁然。
有些人倒是想到了律師可能會主張無罪辯護,但是所有人都沒想到他的態度居然這麼強烈,甚至還對警視廳和檢察廳進行批判。
此時,裁判席的陪審員們紛紛將視線望向原告席,目光中露出困惑之色。
很好,還沒正式辯論,上面就已經有人開始動搖了。
古美門內心暗暗點頭。
這就是日本的陪審員制度的其中一個可以利用的地方。
因為這些陪審員,全都只能由不懂法的國民擔任,沒有接受過正式的司法教育,只能憑藉自身樸素的正義感和道德觀來判斷官司的是非。
所以,他們的立場,或是判罪量刑的一個點,很容易受到某些因素的干擾。
例如,情緒。
古美門故意擺出自己強烈的態度,就是為了先動搖陪審員的情緒,給之後的判決埋下一個種子。
在這個世界,法律是公平的,然而法律的執行者依然是人,所以真正的公平永遠只會取決於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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