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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到一個正牌馬迷,他可以一本本如數家珍,而在這裡,我算是給你打一個底兒吧。
薛興國
狗尾續貂話古龍
一
古龍的作品雖然是在臺灣寫的,但他本人卻常說,他是香港人,他是在童年時去臺灣讀書的香港人。
在楚原的電影《流星·蝴蝶·劍》收了滿堂紅之後,古龍的小說全部被改編成電影或連續劇。那時,他就想過要回香港,衣錦榮歸一番。但最後卻未成行,原因是他申請回港時,稅務局給了他一張稅單,他一看數字,嚇得不敢回香港了,所以,很多人都以為他是臺灣的外省人,但他卻認為他是香港人。
二
在五六十年代,古龍的武俠小說尚未在報章連載。那時,他是靠一本一本的出版來賺取稿費的。那時的單行本很薄,字型很大,應該是幾千字到一萬字一本吧?每交一本,古龍拿了稿費,立刻請客和知己去吃喝尋歡一番。
有時到了下一本的交稿日期,古龍尚未完稿,怎麼辦?書商急起來,就在古龍同意下,找到他的朋友,也是寫武俠小說的,來臨急抱佛腳,接下去寫,以便依時出版,按時出租。
所以古龍的早期作品,就已經偶然有代筆人的出現。
三
單行本的稿費,只夠古龍飲酒作樂。能夠靠武俠小說發財,完全是楚原的功勞,因為《流星·蝴蝶·劍》的賣座,帶動港臺兩地的古龍武俠電影潮流,古龍賣斷一部小說的電影版權,價錢是以十萬為單位的,他寫過的作品,好的壞的加起來超過百部,到了後來,連不是他寫的,只要掛他名字,給三十萬臺幣作掛名費,也賣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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