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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不歡而散【一更】
李斌這個舅舅,在司景灝小的時候,有很長一段時間,是被他當成父親一般的存在。所以,對這個舅舅,如果可以,司景灝其實也想,好好跟他緩和關係。
但前提絕對不能委屈權悅。
如果李斌他們的話,針對是他本人,司景灝不會發飆,但針對的是當年的受害者,他想保護的這個女人,他就不能忍受。
&ldo;舅舅,當年事情的起因,是我愛上開心,不容她拒絕的愛上她。她要是不顧媽的意願,又何須奔走軍營三年,她在軍營是如何咬牙堅持過來的,想來你也很清楚。&rdo;
&ldo;從知道我愛她的時候起,她就一直拒絕我,逃避我,不給我機會。&rdo;
&ldo;只是古語有云:烈女怕纏郎。任她跑到哪裡,我都纏著她,她逃無可逃。&rdo;
&ldo;而且那時候我們雖然在一起,但並沒做什麼過分的事情,兩人也是長期分居兩地,一年下來能見一兩次面已經很不錯,我不認為工作壓力大的情況下,談個戀愛有什麼不對的。&rdo;
&ldo;可關鍵是當年開心已經口頭答應,跟方家的婚事了,不是?&rdo;
就是因為權悅口頭答應婚事,她在學校那三年,李嫻靜才沒怎麼去管她在學校的事,才給了她和司景灝三年,暗度陳倉的日子。
&ldo;那所謂的口頭答應婚事,只是我跟方紹平約定的一個交易,因為那時候我就知道,他喜歡的是男人。所以我們約定暫時答應家裡的要求,等三年後再說服家裡,放棄這門親事。&rdo;
&ldo;所以你覺得這樣對待,把你當親生女兒的養母是正確的?&rdo;
&ldo;我不覺得這件事涉及到對錯的問題,就像您剛剛說的,那時候我壓根還沒到談婚論嫁的年齡,我不想這麼早就讓自己被綁架到一樁婚姻裡,採取的緩兵之計,很正常。&rdo;
&ldo;可你應該知道,你被領養回司家的目的,不是?&rdo;
&ldo;我知道,可不代表,我就要跟個傀儡一樣,完全沒自己的思想,任由人安排我的生活。&rdo;
&ldo;既然你想自我,那當年就該拒絕收養,你要不進司家,當年景灝也不會為了你,跟他媽鬧翻,最後更是間接氣死自己的親媽。&rdo;
李斌的妻子一開始,其實也很喜歡權悅,這個乖巧懂事的孩子,對她的疼愛不比別人少。可當年她跟司景灝在一起這件事,她是真的難以接受。
權悅笑了,笑得有些悲涼,&ldo;您覺得當時我有說不的權力嗎?&rdo;
&ldo;當年我才六歲,還是個從小就知道自己被遺棄的人,我比誰都明白,在很多時候我都沒有拒絕的權力,因為那時候的我,沒了別人的幫助,連最簡單的活著,都不能活。&rdo;
當年她提出過反對意見,可無論院長媽媽,還是李嫻靜都認定,她合適到司家,那她只能答應。
&ldo;就因為我知道自己被領養回司家的目的,所以你們任何人對我的好,我從來都不會欣然接受。因為我很清楚,這些好都是有條件的。當然,如果中間不是有景灝這個意外,按著你們安排的生活過一輩子,我大概也會欣然接受吧。&rdo;
&ldo;就像你說的,打從我進入司家開始,就是被明碼標價的,不是嗎?&rdo;
&ldo;可人生她就是有很多意外,所以事情就到現在這一步了。&rdo;
&ldo;今天我會上門很簡單,只因為我覺得景灝現在的親人不多了,我希望他能跟僅剩不多的親人,都有一個比較良好的來往。可看來,你們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