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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髦色不澤。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心主血脈。故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隨氣行者也。脈不通則血不流。血隨脈氣流行者也。
夫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髦者。血氣之所生也。故血脈不流。則髦色不澤。面如漆柴。少陰氣絕。
則血先死。壬篤癸死。心臟之火氣滅也。
足太陰氣絕者。則脈不榮肌肉。唇舌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肉萎人中滿。
人中滿則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足太陰之氣生於脾。脾臟榮而外主肌肉。是以太陰氣絕。則脈不榮於肌肉矣。脾開竅於口。主為衛。使之迎糧。故唇舌為肌肉之本。脈不榮則肉萎唇反。太陰之生氣絕於外也。甲篤乙死。脾臟之氣死於內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也。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肉軟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澤。發無澤者骨先死。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足少陰之氣主骨。故氣絕則骨枯。冬脈者。謂五臟之脈氣。合四時而外濡於皮肉筋骨者也。夫溪骨屬骨。肉本於骨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於骨。而骨肉不相親矣。骨肉不相親。則骨氣外脫而齒長矣。夫腎主藏精而化血。發者。血之餘也。發無澤者。腎臟之精氣絕而骨先死矣。
足厥陰氣絕則筋絕。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氣而脈絡於舌本也。故脈弗榮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足厥陰之氣主筋。故氣絕則筋絕矣。厥陰者肝脈。肝者筋之合。謂厥陰之氣。合於肝脈。肝臟之氣。合於筋也。聚於陰氣者。筋氣之會於宗筋也。筋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於筋。
則筋急而舌卷卵縮矣。厥陰氣絕。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而肝臟之木氣絕也。
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志先死。則一日半死矣。
此總結五臟五行之氣。本於先天之水火也。心繫上繫於目系。目系轉者。心氣將絕也。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志。神生於精。火生於水。故志死而神先絕。所謂生則俱生。急則俱死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一日半者。一二日之間。陰陽水火之氣。終於天地始生之數也。
六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髮洩。絕汗乃出。故旦佔夕死。夕佔旦死。
此言六腑三陽之氣終也。陰陽離合論曰。未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陰。已出地者。名曰陰中之陽。蓋三陽之氣。根於陰而出於陽。是以六陽將絕。則陰與陽相離矣。離則陽氣外脫。腠理髮洩。
絕汗乃出。而陽氣終也。三陽者。應天之氣。是以旦佔夕死。夕佔旦死。不能終天運之一週。尚御公曰。此章與本經終始篇。素問診要經終篇。大義相同。
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足太陰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故也。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於五指間。上合肘中。飲酒者。衛氣先行面板。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衛氣已平。榮氣乃滿。而經絡大盛。脈之卒然盛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雷公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黃帝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
此申明十二經脈之血氣。與脈外面板之氣血。皆生於胃腑水谷之精。而各走其道。經脈十二者。六髒六腑手足三陰三陽之脈。乃榮血之榮行。伏行於分肉之內。深而不見者也。諸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