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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聽到話筒裡傳出來的哂笑, 面色毫無波瀾,她靜靜盯著燙傷的手。
黃色的燙傷藥一層一層塗在手上,燈光下泛著油光, 瘮人地布在一個個水泡上。
像極了那天那晚上的燙傷。
為什麼那天會出門呢?
到底為什麼?她可以忍痛的, 家裡還有燙傷藥,為什麼偏偏那天大晚上的就是去了那家二十四小時藥店呢?
怎麼就遇到了他們……
又為什麼那天要跑下公交?
因為他們拿她打賭啊, 他們盯上了她,為了那個賭他們會一直糾纏她,那些混混的樂趣就是這樣,她無法反抗,所以她要下車去幫他包紮,她要先下手為強啊……
只是這樣嗎?
窗外吹來一陣風,夾著溼與冷。
林初顫了顫身子, 夏日的夜卻感受到透徹的冷。
她的回憶被拉去那一晚。
那個巷子裡,她貼著牆站著,李思巧她們躺在地上被一群女生打。
那時巷子裡的空氣溼而冰, 比李思巧她們曾經帶給她的更甚……
因為那冰裡融著巷子的黑, 融著他們所有人的惡, 也融著她隔岸觀火的喜與悲。
“但凡是想好的,怎麼會選擇跟混混交往保護自己?”
“他再怎麼好都是混混,他身邊的那群人, 他每天呆的地方都是骯髒不堪的!”
“她自己當初被打, 現在卻跟施暴者在一起!”
“可悲, 最後成了跟李思巧一樣的人。”
她怎麼就跟李思巧一樣了?
她沒有霸凌過別人。
她跟那些旁觀者也完全不一樣。
她沒有旁觀過別人被欺負。
他們配跟她比嗎?
但是……
她的男朋友欺負過別人,她跟他在一起就是同流合汙, 說明她不介意, 說明在她的世界裡欺負人是可以被原諒的, 那她本質上跟李思巧沒什麼差別。
是這樣嗎?
能原諒嗎?
當然不是。
根、本、不、可、能。
如果一開始她就知道他是打手,是收了錢就會幫忙打人的打手,無論如何她都不會願意跟他扯上關係,哪怕知道他們拿她打賭要來招惹她,她也只會躲,不會主動迎上。
“陳執,錢……”
她的話戛然而止。
她本來想說要把錢全還給他,但是,她一下子清醒。
她是因為一個賭跟他在一起,她不是真心跟他在一起,她在心裡並不認同他做打手的行為。
學校裡的人不知道她的真正想法,誤會她跟陳執同流合汙,但是那又怎麼樣?
他們不是旁觀者就是施暴者,應該是他們在她面前為自己的懦弱而無地自容。他們那種垃圾,她為什麼要在意他們的眼光?為什麼要為了他們的眼光跟陳執分手,再次讓自己陷入危險?
她自己知道就好了,她自己知道自己沒有同流合汙就好了,她跟陳執在一起只是為了利益,就像他跟自己在一起是為了賭約,等高考結束一切就結束了,那個時候她當然不可能繼續跟他在一起。
林初面部逐漸放鬆,她微微吸氣,聲音平緩地說:“我姑姑找我有事,我先掛了。不好意思,你今天先吃別的吧。”
他只回了句,“哦。”
林初在聽到他聲音的一刻抿住唇,呼吸幾秒的停滯,最終結束通話電話。
星時酒店的某間房子裡,陳執躺在沙發上,一隻手還握著手機。
屋裡沒有開燈,外面的天已經暗下,室內陷入昏暗,風吹進來,沒有阻攔的在幾面牆上橫衝直撞。
陳執雙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