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商量好的(第1/2 頁)
第164章商量好的
我說:“是啊,你的有多少面積?”
他說:“我的地有2塊,本來面積就不大,做路以後,就整塊的栽不成了,總共有3分地左右。”
我說:“是不是你的面積最大了,最多了?”
他說:“是的,楊應柱的跟我的差不多,就我們兩個多一點。”
我說:“那他的也3分左右吧?”
他說:“差不多,生產隊分土地的時候,我們兩家的人口是一樣的,他的也是佔路以後其他面積就栽不成了,你也知道,我們本來平地就少,這樣佔了以後,我們最好的地都沒有了,我去年栽辣椒,5分地,差不多賣了6000塊錢,公司租一年才給幾百塊錢,差距太大了,我不同意租。”
我說:“他們給你多少錢?那你想要多少錢?”
他說:“公司按5分算,說是給500塊錢,錢還沒有給,但就是給了,我也不同意租了,給多少錢我都不想租了,他們拉沙石料過,沙石料掉在地裡,以後清理不乾淨,地也壓板了,我這塊地就廢了,我幾輩人的地,那怎麼算呢?不租了,我堅決不同意租。”
我說:“吳叔,不能這樣想,你說栽辣椒收入高,其實我也栽了幾畝辣椒,1畝地也就賣五六千塊錢,那還要種子、化肥、農藥、勞力,你是知道的,你要是把這些工錢成本算出去,一畝地也不超過2000塊錢……”
“你說地裡掉砂石,現在也鋪了一些,這個公司是承諾的,並且交了押金的,工程結束以後,就把這些砂石清理乾淨,恢復耕地,沒有你講的那麼邪乎,再說了,這個工程是國家的工程,這個採石場也是臨時的,工程一結束,採石場就要關閉……村裡的山,大家的地,都是集體的,也是國家的,你要想開一點,要支援國家的工程。”
他說:“黃貴,你不要嚇唬我,也不要跟我講什麼大道理大政策,雖說土地是集體的,是國家的,但它是我個人承包的。土地徵用的時候,徵地款是誰家承包的,就是誰家的,像你說的土地是集體的國家的,徵地款為什麼不打給國家呢?不打給集體呢?”
我說:“你不能這樣理解,對於土地你只有使用權和管理權,國家徵用了,你的使用權和管理權終止了,受損了,就是說以後你沒有這些土地管理權了,也沒有收益了,國家補償給你一些損失,也就是徵地款,而並不是說,這土地是你的,你賣給國家,國家給你錢,不是這個概念……”
“再說,你也清楚,我們在村裡修生產路、生活路,佔了誰家的地,佔了就佔了,都不補的,公司佔你們的地,又不是徵用,而是租用,租金是有一個標準的,有一個市價的,不是說你想要多少就多少,漫天要價,弄不好就變成了敲詐勒索,這個是國家的高速公路,不是一般人去做私事,你們不讓過,不可能因為你們幾戶,這高速公路就不修了,要是因為你們幾戶影響了工期,造成了工程上的損失,那可是要犯罪的,是追究你們的法律責任,那要坐牢的。”
他說:“坐牢就坐牢,反正公司佔了我們的地,我們沒有收入了,沒有吃的,那就去坐……”
我說:“你話倒是說的輕鬆,要是真的讓你去坐牢了,你倒是去坐了,像你說的吃公家飯,那麼你的後代呢?你的兒子,你的孫子,以後參加國家考試,若去行政事業單位工作,要到公檢法部門工作,人家一政審,因為你犯罪了,坐過牢,那影響可就大了,你要全方位的考慮,而不是隻考慮你自己。”
他說:“那你們也不能把人逼死,你們就是逼人,強買強賣,壓榨老百姓。”
我說:“你也不能這樣想,也不能這樣說,人家又不是不開租金給你們,租金少了可以商量,你不能說不讓過就不讓過,你堅持不讓過,你這個態度就是不對,你要多